幼兒園性侵案「北市府應做卻沒做」 教育部:110年已告知可停職

幼兒園性侵案「北市府應做卻沒做」 教育部:110年已告知可停職


台北市幼兒園爆出性侵學童案,部分家長質疑北市教育局消極調查。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今天表示,台北市政府程序與調查「有很多應該做沒有做的部分」,就停職一事,教育部110年函知地方政府的處理機制,可以命該教保員請假或暫時離開校園,以維幼兒權益。

 

台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兒子毛畯珅涉性侵學童案,部分家長質疑北市教育局消極調查,導致多名兒童持續受害。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今天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不管是台北市政府發布的新聞稿或家長陳情的新聞描述,「我們確實發現台北市政府在程序與調查上,有很多應該做沒有做的部分」。

 

 

張廖萬堅說明,此案是疑似性侵,身為第一線地方主管機關應提高警覺,尤其幼兒表意能力不清,調查可以用更多元方式。張廖萬堅表示,民國111年7月發生第1件案件,而教育部110年就函知直轄市縣市政府,針對疑似幼兒遭受侵害事件通報處理程序明確規定,第一,要做法定通報與校安通報,24小時內要向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的社政單位與校政單位通報,也就是社會局跟教育局。

 

張廖萬堅指出,第二,要啟動危機處理的機制,結合社工、醫療、家防中心介入,釐清案情並給予幼兒、家長進一步協助;第三,經過這些程序介入,實質調查後,該移送司法的移送司法,該做行政處分的做行政處分。

 

張廖萬堅提到,外界爭議當時為何不將教保員暫時停職,事實上,110年的辦法就告訴地方政府可以暫時停職,經學校直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的性平會或認定委員會決議,可命該教保服務人員請假或暫時離開校園現場並靜候調查,以維護幼兒權益。

 

張廖萬堅表示,此案只看到教育局說,不足以提列立案,但事實上,他提到的3個程序,最後要有結案備查,結案後不管有無成案、有無送司法調查或行政處分,應該有結案調查,幼兒園事件處理完後,應該申報社政及教育主管機關備查,這是整個處理程序。

 

張廖萬堅認為,案件過程,地方政府有無善盡責任調查,是此案非常重要的重點,教育部會進一步跟台北市教育局釐清,當時行政作為是否有法令認識不足。

 

對於立委認為教育部網站要有司法判決紀錄,讓家長知道幼兒園真面目,防堵不肖業者借屍還魂。張廖萬堅指出,加害者的資訊揭露,現在制度都有,將來是否更細緻,讓家長更容易查詢,教育部會與相關單位研究、迅速處理。

 

另外,媒體能否揭露幼兒園教保員性侵害事件資訊,衛生福利部次長周志浩表示,衛福部昨天已說明,只要報導不會揭露受害者身分,可以報導;不過,由於「不要被識別出來」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部分媒體困惑,衛福部會在1個月內召集相關單位,集思廣益訂出容易執行的指引,給大家參考。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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