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紀再等等!「法院認證」顏寬恆貪污...陳柏惟酸:我參政都沒7年

黨紀再等等!「法院認證」顏寬恆貪污...陳柏惟酸:我參政都沒7年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遭爆竊占國有地、不動產假買賣、詐領助理費遭訴,台中地方法院今(26)日宣判,依貪污、偽造文書罪判8年4個月,竊占部分無罪;全案可上訴。國民黨表示,支持當事人上訴,黨紀部分暫保留。曾和顏寬恆「單挑」的前立委陳柏惟則酸,「7/10是個好數字,我參政都沒有七年那麼久」。

 

台中地院稍早宣判,顏寬恒貪汙判7年10個月,褫奪公權3年,108萬餘元犯罪所得沒收;偽造文書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竊占國有地無罪,合計8年4個月,全案可上訴。

 

對此,國民黨考紀會主委黃怡騰表示,本案只是法院的第一審判決,並非三審定讞的確定判決,「我們支持當事人繼續上訴」捍衛清白,黨紀部分則會依黨紀規程,等判決確認再處理。

 

事實上,國民黨黨紀規程另明定,若貪污一審有罪,「得由中央考紀會先行停止其黨權」,但國民黨本次說法對此部分略過未提。

 

針對顏寬恆等人涉犯之相關案件,除顏寬恆總計遭判8年4個月之外,假買賣部分的張姓買方偽造文書判刑4個月;涉嫌竊占國土的顏寬恆弟弟顏仁賢偽造文書6個月、竊占國有地判刑6個月,陳麗凌則在竊占國有地的部分無罪。

 

另,陳柏惟稍早在社群「Threads」也發文,「7/10是個好數字,我參政都沒有7年那麼久」。陳柏惟進一步指出,自己收到前助理的訊息,提到「人家有貪污難怪打不贏」,陳柏惟回應,自己是被罷免,但「跟他單挑沒輸過」。

 

此外,陳柏惟對於「恭喜」的訊息感到心情複雜且悲傷,坦言「我既沒有叫他出來選,也沒有叫他貪污,他被判刑我沒有任何的成就感,也不是我成就的,但悲的是失去的已經不再回來」。

 

首圖擷取自顏寬恆臉書粉絲專頁。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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