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賄+喝花酒+性招待 前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二審逆轉 改判6年5月

索賄+喝花酒+性招待 前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二審逆轉 改判6年5月


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2022年涉嫌向營建業者索賄,還要求安排性招待、酒店飲宴,且以購置豪宅名義超貸。台南地院一審判陳凱凌8年徒刑,上訴二審卻翻供,當庭再繳回廠商招待18萬多元求輕判,台南高分院今(31)日於二審撤銷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詐欺得利等罪,改判6年5個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檢署於2022年3月接獲陳凱凌一案,並指揮台南市調查處成立專案小組偵辦,在同年12月21日展開搜索,於陳凱凌住處查扣用牛皮紙袋包裝的10萬元,加一家工程公司名片,及其餘20萬元現金,檢方訊後於隔日凌晨當庭逮捕,向台南地院聲押獲准。

 

陳凱凌一審時被台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陳凱凌與檢方不服都提起上訴,其中檢方起訴陳凱凌涉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詐欺得利罪、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詐欺取財及洗錢等5罪,一審他全部認罪,但上訴二審後翻供,僅認前2罪

 

檢方指出,陳凱凌在擔任桃園捷運公司總經理期間,認識某營建工程公司的黃姓業者,陳凱凌向黃男宣稱可利用職權,讓黃男的營建公司得標,向黃男索賄6次,提供現金、花酒及性招待等不正利益給陳,共交付180萬元。陳凱凌還在疫情期間,要求黃男從台中請「海派酒店小姐」到台南某鋼琴酒吧陪酒,再轉往摩鐵接受性招待及旅館住宿費等,費用皆由黃男的營建公司支付,總計14萬餘元。

 

此外,陳凱凌於2021年以買豪宅機會,不但與時任南市議長邱莉莉、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為鄰,更與建設公司陳姓董事長、代銷公司翁姓負責人協商,以2168萬元購入大樓房屋及車位,但合約書上卻虛偽登載買屋價金2568萬元。

 

陳凱凌獲銀行核貸的2180萬元,不但高於其買屋價位,建商還從中撥出現金296萬餘元,經代銷公司轉交給陳花用。檢方並查出陳曾以近5萬元買了1隻仿真情趣娃娃、匯款共13萬元給台中1名酒店小姐包養費。另檢方也查出,陳在2020年5月至2021年2月疫情期間,雖酒店均未營業,但仍要求廠商招待有女陪侍的飲宴,還發現陳用賄款4萬9千元買情趣娃娃、匯款共13萬元給台中酒店小姐包養費

 

陳凱凌案從2022年12月遭查辦收押迄今,他在一、二審時都曾經聲請交保,法官則以他有逃亡之虞,裁定延押。據了解,陳凱凌的違法行徑曝光後,妻子已經對他提出離婚訴訟,台南地院一審則判處陳凱凌合併執行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441萬餘元。

 

一審時法官認定陳凱凌坦承犯行表現悔意,不過,陳凱凌卻在二審時態度大變,推翻已認罪的部分,僅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對此,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日上午二審宣判,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詐欺取財、洗錢等上訴均駁回,但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詐欺得利罪撤銷,改判2年4個月、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撤銷,改判無罪,刑期改判6年5月、褫奪公權5年,全案還可上訴。

 

(圖片來源:擷取自陳凱凌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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