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遭判7年4月…高虹安強調會上訴 宣布「退出民眾黨」

一審遭判7年4月…高虹安強調會上訴 宣布「退出民眾黨」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一審結果26日出爐,高虹安遭重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對此,高虹安稍早也做出正式回應,強調將會提出上訴,也宣布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感謝各界關心。

 

台北地院原定24日宣判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但因颱風來襲延後至今日,台北地院26日上午宣判有罪.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決高虹安有期徒刑7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但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將暫停職務,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

 

稍早高虹安也發出影片聲明,表示法官今日的宣判,和十幾年來長期累積的無數個助理費案判決的主流穩定見解,有非常非常大的差異,更是前所未見,強調針對一審判決絕對會提出上訴,也敬告想利用政治惡意操作,攻擊新竹市府運作的人「不會得逞」,團隊會依循穩健步伐賣力向前,不容許任何狀況傷害到新竹市民。高虹安最終也宣布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謝謝各界關心。

 

(首圖來源:擷取自 高虹安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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