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今一審!涉嫌貪污、偽造文書 僅認「道德瑕疵」

高虹安今一審!涉嫌貪污、偽造文書 僅認「道德瑕疵」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2020年擔任立委時,與4名國會助理詐領立院公費助理補助款46萬30元,涉犯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台北地方法院原定24日宣判一審,但因「凱米」襲台,延至今(26)日上午11時;若高虹安貪污部分遭判有罪將停職,不過,高虹安至今只認有「道德瑕疵」而不認罪。另,立委顏寬恆今日也面臨一審宣判。

 

針對詐領助理費案,高虹安指出,4名助理皆實際工作,每月加班時數都超過可申報上限,且助理捐加班費是立院行之有年的常態,是由時任辦公室助理黃惠玟提議,自己才採納,並交由黃全權處理。

 

高虹安稱,自己絕無要求個別助理捐錢,也不過問零用金用途,助理協助代墊的私人花費,自己雖有少數遺漏,但都有還錢,因此本案雖有「道德瑕疵」,但絕無貪污犯意、犯行,籲法院讓自己延續市政,別讓貪污案有罪。

 

此案源於高虹安2020年2月1日任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至同年底,並在2022年11月競選新竹市長時遭爆此案。檢方認定,高虹安將立院每月撥付的「問政相關業務經費」7.9萬餘元納為己用,又不願自掏腰包填補國會辦公室花費缺口,因而指示黃惠玟,浮報或虛報公費助理每月酬金與加班費,分別領得42.3萬餘元及8.4萬餘元。

 

黃惠玟則要求高虹安時任助理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繳回差額充當零用金,供高虹安決定用途及運用,扣除實支公費、私聘助理薪資等後,檢方認定高詐得46萬30元,用於個人餐飲、禮物、交通、藥妝、洗頭、看病等。

 

北檢2023年8月14日起訴高虹安與4名助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刑法》偽造文書等;高虹安、王郁文不認罪;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認罪求輕判。

 

本案一審期間,另有資策會告高虹安抄襲期刊論文涉犯《著作權法》、旅美教授陳時奮(翁達瑞)告高虹安誣告。

 

首圖擷取自高虹安臉書粉絲專頁。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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