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助理費案開庭 辦公室3幹部都認罪求緩刑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擔任立委期間,涉詐助理費合計4630元,首開庭結果出爐,傳喚前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主任陳奐宇、法務主任陳昱愷3人。3人皆認罪表示自己只是勞工,沒有選擇空間,無法拒絕雇主。


全案檢方偵辦期間受到關注的綽號「小兔」、「兔姐」的53歲黃惠玟表示:「她只是一個員工,浮報助理加班費都是由高虹安決定」黃惠玟的委任律師則表示,勞工沒有選擇權,受雇者只有選擇聽從指示,而黃惠玟也承認做了違法之事,願意接受處罰。盼法官考量黃惠玟無犯罪所得,且完全自白犯罪,部分證據也是她提出,也協助調查,又非公務人員,請求法官減輕其刑並宣告緩刑。


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昨應訊表示,對檢察官起訴事實,他都坦承犯罪,他律師補充說明,指陳都是被動配合黃惠玟的要求申報加班費,他自己沒主動向立院申報,且他在偵查中自白犯罪,請求法官減刑給予緩刑宣告,另外40歲的前法務助理陳昱凱同樣認罪,對於檢察官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不爭執,他與另2名被告全都認罪、並請求法官給予減刑及緩刑。


北院預計102日上午930分傳喚高虹安前助理王郁文出庭,1011日下午230分傳喚高虹安本人到庭,承審法官蘇宏志在法庭表示,5名被告準備程序都訊問後,會由合議庭再決定,如何進行後續的審理及辯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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