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誌標線號誌」皆修正!交通部:聚焦行人行車安全

「標誌標線號誌」皆修正!交通部:聚焦行人行車安全


交通部和內政部昨(22)日公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以「行人安全」、「行車安全」2部分,行人穿越道可用綠色鋪面、通學區標誌調整、新增視覺化減速標線、增加禁止停車黃線,並以標字取代禁停標誌及附牌調整禁停時段,自行車也應禮讓行人。

 

交通部表示,為提醒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減速慢行,遇行人及於非號誌化路口之停讓觀念並遵守,修正重點包括「行人安全」及「行車安全」兩部分;新增路口行人穿越道線需與橫交道路路面邊緣間距3至5公尺為原則,讓轉彎車以較垂直角度接近行人穿越道線,讓駕駛人察覺並停讓行人通過路口;行人穿越道線可用綠色鋪面,加強路口警示效果。

 

交通部表示,「盲人音響號誌」正名為「視覺功能障礙語音號誌」,導引音響應以固定聲響導引使用者路口通行之方位與時段,南北向為布穀聲、東西向為鳥叫聲、行人專用時相為蟋蟀聲,以定位音提示使用者判定按鈕位置,及在行人穿越道線上搭配設置視覺功能障礙引導標線。

 

交通部補充,行車上則新增視覺化減速標線,或稱楔型減速標線,利用動態視覺效應營造道路變窄之錯覺,使駕駛人自動減速;另新增禁止停車黃線得以標字取代禁停標誌及附牌調整禁停時段,避免民眾混淆及減少爭議,並利於道路主管機關檢討將部分路段由目前之禁止臨停紅線改繪成禁停黃線,適度提供民眾臨時停車上下客及裝卸貨之處所。

 

交通部指出,為兼顧行人穿越自行車道之需求,修法也新增自行車優先車道標線,使自行車通行過程中,如遇有行人穿越時,應以行人穿越為優先。

 

首圖為示意圖,由本報合成。擷取自交通部官網。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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