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決議邀賴清德國情報告 總統府重申:應等候憲法法庭裁判

立院決議邀賴清德國情報告 總統府重申:應等候憲法法庭裁判


立法院16日舉行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會中通過決議,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規定,邀請總統賴清德至立法院就職權相關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對此總統府回應,重申釋憲案及暫時處分案正在憲法法庭審理中,雖然結果未知,但既有違憲疑慮就應等待裁判結果。

 

立法院16日上演法案大清倉,將所有待表決議案集中院會處理。其中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的修正動議也先後通過,決議立法院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邀請總統至立院就國家大政方針國情報告,依法回應立委問題,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均由黨團協商決定。

 

對此總統府16日晚間向《中央社》等媒體回應,強調憲法法庭已在10日召開過準備程序,目前關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釋憲案及暫時處分案都正在審理中,重申為尊重憲法嚴肅性,在憲法法庭裁判前「任何憲政機關均不宜採取行動」。

 

發言人郭雅慧強調,賴總統不只一次表達,願在合法合憲前提下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然而此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相關法案,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雖憲法法庭裁判結果未知,但既有違憲疑慮,自應等候憲法法庭裁判結果。

 

(首圖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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