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揭黃子佼緩起訴書...檢方稱「犯罪情節尚非重大」!網傻眼

立委揭黃子佼緩起訴書...檢方稱「犯罪情節尚非重大」!網傻眼


藝人黃子佼在去年捲入Me Too風波,涉嫌性騷後,再被爆出是「台版N號房」創意私廚的高級會員,更收藏7部未成年性影像。對此,台北地方檢察署將黃子佼以緩起訴處分,而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昨(11日)貼出黃子佼的緩起訴處分書,直揭檢方認為黃子佼「所生危害非鉅,犯罪情節尚非重大」。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昨(11日)於臉書貼出黃子佼的緩起訴處分書,直呼「實在無法接受」!黃子佼購買紀錄長達6年,但於緩起訴書上檢察官卻稱黃子佼是「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深感悔悟」這樣的說詞讓張雅琳傻眼直呼:長達1800多天的日子,連買7片,失慮7次?!這算是哪種深表悔悟?!

 

此外,檢方還稱黃子佼「單純持有少年性影像供自己觀覽,查無散布或販賣,行為所生危害非鉅,『犯罪情節尚非重大』」白話文就是不太嚴重,讓張雅琳無法接受,並認為「若黃子佼真的把持有的未成年影像散布、販賣,即已另構成《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二項及三項之罪,豈可以此未構成之更嚴重罪名,來作為論述淡化或減輕被告行為的理由?」。

 

張雅琳也指出,有許多民眾認為「只是緩起訴,又沒有罪」,因而認定持有未成年兒少性影像不是一件嚴重的事!「這將無法保護兒少,更是對未成年兒少性剝削受害者一大打擊」。並盼望法官與檢察官所做成的裁判與處分,仍應受「大眾公評」才能真正讓司法進步。

 

(封面示意圖出處:Photo by Sasun Bughdaryan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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