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 監察院:靜候憲法法庭公正處理

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 監察院:靜候憲法法庭公正處理


繼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府後,監察院1日下午派員赴憲法法庭,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國會職權相關修法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寫下4憲政機關同時聲請釋憲的紀錄。

 

國會職權修法案推出後引發朝野攻防,在5月28日立院三讀通過後,行政院於6月6日向總統府遞交覆議理由書,總統賴清德則在6月11日核可,將公文送至行政院並函通知立法院。隨後立院在19、20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再度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明覆議理由,在朝野溝通未獲共識下,覆議案也在隔日立院投票中再遭否決。

 

基於現行規定,總統府隨後宣布國會職權修法案自6月26日起生效,但仍表態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監察院也表態將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在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府相繼遞交申請後,監察院1日下午也派員赴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今赴憲法法庭的監察調查處處長楊昌憲表示,監察院遞狀的主張、訴求及說明,已在秘書長李俊俋上週記者會及聲請書中有完整論述,監察院後續將靜候憲法法庭公正的處理,對相關問題則不願多作回應。

 

(首圖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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