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總統大選改二輪制」遭批違憲 翁曉玲長文反擊:可避免被迫棄保

提「總統大選改二輪制」遭批違憲 翁曉玲長文反擊:可避免被迫棄保


總統當選人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因得票率僅4成未過半,遭疑民意基礎不足,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提案修法,擬將現行總統大選一輪投票制,改為二輪投票制,遭民進黨立委批評是「異想天開」。對此,翁曉玲今(7)日指出,總統選制應與時俱進,二輪投票制可避免「被迫棄保」,可讓小黨和獨立參選人有更多的機會;對於遭質疑有違憲之虞,她表示,反而還更貼近行憲前期的原貌。

 

翁曉玲今日在臉書指出,我國總統選舉採「相對多數」一輪投票制已近30年,但這樣選出的總統缺乏穩固的民意基礎,有代表性不足的問題,政府也難穩定運作。除了造成選票浪費,到最後關頭選民也有可能「被迫棄保」,放棄原先支持對象,改投較有機會當選的候選人,限縮了選擇自己偏好的候選人的機會。

 

至於現行總統選制改進是否需要修憲,翁曉玲表示,她認為應無必要,憲法的原意即乃是「採絕對多數決之多輪選舉制」,意即,當選人必須得到過半數投票權人的支持,若第一輪選舉沒有過半,則進行第二輪投票,以此類推,直到候選人獲得過半支持,當時立法者之所以如此設計,就是希望藉由反覆確認民意,產生出具有最堅強民意基礎的總統、副總統。

 

翁曉玲續指,1992年憲法修正,但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並未明訂總統副總統選舉應採幾輪投票,僅規定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因此將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3條修正為「二輪投票制」,不但沒有違反憲法增修條文,反而還更貼近行憲前期的原貌

 

提二輪投票制好處 翁曉玲:維護小黨生存、促成在野整合

 

翁曉玲提到,國內有許多專家、學者提出總統選舉二輪投票制的好處,包括可以讓許多小黨和獨立參選人有更多機會去參選和宣傳理念,有助於多元意見表達及討論;其次,對選民而言,因有第一輪投票的機會,可以不必過早被迫策略性「棄保」,而讓多元且前瞻性的國政主張,得以利用第一輪充分發揮。

 

翁曉玲說,第二輪投票鼓勵主要的在野政黨相互整合,甚可促成聯合政府,產生穩固的行政體系,全世界採總統直選制的國家,多數也採絕對多數之二輪或多輪投票制,例如法國、奧地利、芬蘭、葡萄牙、捷克、波蘭等。

 

翁曉玲總結,她是參考諸多國家的總統選舉制度,衡量我國國情,提出總統選舉制度的修正為二輪選舉制,相信二輪選舉制將會促進國內政治穩定、強化執政者之民主正當性,維護小黨的政治參與,更保障每位臺灣人民的投票自由,會讓我們的民主政治發展之路,走的更好、更穩健。

 

對於批評聲浪,翁曉玲也發文回擊,「近來民進黨部分委員和綠媒人士點名本人和國民黨黨團所提出的強化國會監督法案,說是毀憲亂政,又批評我是沒專業、沒學問。面對這些指教,本人一笑置之,我的法學素養和學問,輪不到這些人來評頭論足。本人的法學著作、博士論文全部上網公開,敬請有興趣找碴的讀者,趕緊去買,庫存不多了,只是得花不少錢」。

 

 

(圖片來源:擷取自賴清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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