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集團結婚爆「不歡迎同性新人」公文稱:為提高生育率

花蓮集團結婚爆「不歡迎同性新人」公文稱:為提高生育率


台灣通過同婚專法4年,在花蓮縣無黨籍議員楊華美提案下,今年花蓮縣秋季集團結婚簡章將原先稱呼改為中性的「新人雙方」。但楊華美進一步指出,縣府強調「集團結婚是為提高生育率」,且不歡迎同志參加集團婚姻,有意帶頭歧視。對此,花蓮縣府否認,稱「都歡迎」。

 

花蓮縣府每年春、秋辦理集團結婚,過往簡章皆由「新郎、新娘」或「男方、女方」稱呼新人。楊華美指出,今年5月她以書面提案提醒縣府,修改報名集團結婚表單及資訊,而縣府確實將簡章改為「新人雙方」等中性用語。

 

但楊華美補充,今年9月收到縣府公文回覆,當中雖言及歡迎同性新人成家,卻在後文提到集團結婚推行意旨是「為鼓勵結婚生育,以提高生育率期改善人口少子化趨勢」。

 

楊華美團隊後續致電向民政處人員確認文意及執行狀況,卻得到「不歡迎同志參加,因為不能提高生育率」的回應。事實上,本次秋季集團結婚,雖有上百位新人參加,當中也確實無同性伴侶。

 

楊華美質疑,花蓮縣府表面尊重多元婚姻,實際卻以提高生育率拒絕同性伴侶參與。

 

楊華美更指出,少子化背後原因十分複雜,包含晚婚、生育年齡延後,或育兒成本提升等。面臨少子化,政府應以政策鼓勵,而不是硬把集團結婚和結婚、生育率連結,不合邏輯。

 

面對楊華美質詢,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表示,「沒有拒絕任何形式的集團結婚」。花蓮縣長徐榛蔚則回應,「不拒絕任何形式,我們都歡迎」。

 

事實上,同性婚姻已上路數年,但如國民黨籍縣長徐榛蔚配偶「花蓮王」傅崐萁(前縣長、現任立委),過往就曾多次表明不支持同婚。目前地方政府如何落實同婚權益保障、針對少子化問題做明確改善,仍待各界持續觀察與監督。

 

首圖為楊華美及徐榛蔚。由本報合成,擷取自楊華美、徐榛蔚臉書粉絲專頁。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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