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淵「行刑式」開槍殺4人!法官認無教化可能 二審仍維持死刑

李鴻淵「行刑式」開槍殺4人!法官認無教化可能 二審仍維持死刑


2022年的「康建生技公司4死案」在當時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冷血兇手李鴻淵闖入公司並以「行刑式」殺害4人,一審遭南投地院判處3個死刑,案經上訴二審,今(7日)二審判刑出爐,法官認為他無教化可能且手段兇殘,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35萬元。

 

「康建生技公司4死案」事發經過為,李鴻淵曾在101年至103年間,任職於康建生技公司。但111年他竟因失業、夫妻失和等原因心情不佳,加上多年前任職康建生技公司時曾與同事發生糾紛,竟突發奇想,計畫殺害老闆賴敏男,以及和他發生糾紛的同事們。

 

李鴻淵當時持手槍3枝、子彈185顆及手銬等物先進入公司對面工寮躲藏,並於下午將課長劉慶杉、臨時前來工寮的賴鋕卿(賴敏男弟弟)銬在椅子上,再於下班時間開槍打死兩人。

 

隨後,李鴻淵前往公司先持槍脅迫在公司1樓大廳之訪客、廠長及外籍勞工等人進入男廁,隨後尾隨賴彥妤(賴敏男女兒)進入辦公室,將其開槍打死。而主任張嘉琦聞聲前往,不幸碰上李鴻淵仍被開槍打死。

 

最後董事長賴敏男聽聞槍響進入公司,李鴻淵朝他開兩槍,其中一發打中左耳後方,李鴻淵以為賴敏男已經死亡,便騎車逃逸,所幸警方將賴敏男緊急送醫而倖免於難。

 

南投地院今年5月就李鴻淵殺人犯行,處以無期徒刑、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二審,而台中高分院今宣判,維持原審量處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法官裁定李鴻淵蓄意且有計畫殺人,並均採行刑式之手法,持槍直接朝多名死者頭部射殺,手段兇殘,核屬自行招致之合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

(封面示意圖出處:Photo by Tsvetoslav Hristov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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