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藝人黃子佼遭指控涉拍藝術照為由性侵「K小姐」案 罪嫌不足獲不起訴
2024/11/21 星期四

藝人黃子佼遭指控涉拍藝術照為由性侵「K小姐」案 罪嫌不足獲不起訴

2024-09-11 11:33:00
分享:

藝人黃子佼涉購買未成年女子性影像,被檢方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0日第4度開庭,黃子佼穿著與先前相同的藏青色上衣、格紋長褲現身,於庭訊結束後離去。 (中央社記者趙世勳攝)

藝人黃子佼除了陷入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外,另有他案「K小姐」指控他涉妨礙性自主;台北地檢署從黃子佼被扣押的隨身碟中未發現告訴人指訴的影像;以及告訴人與證人指述情節難認無瑕疵,經調查後,今(11)日因為罪嫌不足,決定不起訴黃子佼。


全案起於,一名「K小姐」透過網紅Zofia爆料黃子佼2006年曾因拍攝藝術照為由,邀請K小姐到住處,並要求穿泳裝拍攝,不過拍到一半,黃子佼卻以「為藝術犧牲」為由,對她性侵得逞,K小姐指控後因為未得到回應及道歉,因此告上法院。


台北地檢署偵辦,勘驗黃子佼因他案被扣押的隨身碟內容,未發現符合告訴人所述情境的影像;另外考量證人證述告訴人轉述情節,以及告訴人所指訴的情節,未能達一致,告訴人指訴期情,難認全無瑕疵。


因此本案在缺乏積極證據佐證下,北檢認為黃子佼所涉犯妨礙性自主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延伸閱讀
您可能感興趣

老鵝日報目前正在徵文中,我們希望好的文章能讓更多人看見,也歡迎更多優秀人才加入
徵才投稿信箱:[email protected]
專線:02-23952180#529 | 信箱:[email protected]
如有新聞聯繫、廣告刊登、企業合作等聯絡,請洽曾先生02-2395218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