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PO文稱雞排妹是「前科犯」 陳沂挨告獲不起訴!檢方:罪嫌不足
2024/12/25 星期三

PO文稱雞排妹是「前科犯」 陳沂挨告獲不起訴!檢方:罪嫌不足

2024-12-23 1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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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鄭家純、藝名雞排妹的鄭采勻,提告陳沂涉嫌違反個資法,陳沂獲不起訴處分。(圖擷取自「雞排妹」鄭采勻臉書)

網紅陳沂今年3月間在臉書上發文,稱「雞排妹鄭家純都已經三審定讞有罪」、「請大家記得在前面加個『前科犯』或是『更生人』」,連發6篇文章,提及雞排妹、及前科犯等語,遭「雞排妹」鄭采勻(原名鄭家純)控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北地檢署今(2)日偵結,認為相關個資為合法公開的個人資料,給予陳沂不起訴處分。

陳沂於2021年5月8日在臉書公開手機未接來電紀錄,指控遭電話騷擾,並又於9日凌晨開直播,多次覆誦騷擾電話門號,導致鄭采勻不滿自己的電話被公開,鄭後又在臉書以「色號」技術性洩露陳沂手機號碼,陳沂不滿提告,「雞排妹」最終被依違反個資法,判處3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色卡洩露電話案判決確定後,今年3月22日中午起陳沂續發了6則貼文,寫道「恭喜雞排妹鄭家純公布陳沂電話,侵害個資三審定讞,以後看到雞排妹鄭家純,請記得叫她一聲『前科犯』,前科是我送給妳一輩子的禮物,不用謝,入境日本問有沒有刑事犯罪紀錄,也要記得勾有喔。嗨,前科太太,妳今天過得好嗎?」讓鄭采勻「雞排妹」不滿提告陳沂違反個資法。

檢方指出,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犯罪前科」的個人資料,應是公務機關保存的犯罪前科,不包括依公開審理程序或起訴書、判決公告等合法程序已揭露的資料。

檢方不起訴指出,鄭采勻因洩漏陳沂手機號碼,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已遭判決有罪在案,經多家媒體報導,有起訴書、網路新聞,陳沂雖在臉書張貼鄭的原名、藝名及侵害陳沂個人資料的貼文,應屬公眾周知且經合法公開的事項,非屬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護的範疇,且陳沂貼文內容沒有提到案件犯罪事實或判決具體內容,難認陳沂有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的犯行,因此未傳喚陳沂,就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網友表示,「前科犯又輸了」、「法院認證對象」、「支持辦拳上,我一定買票進場」、「三斤可以反告雞排誣告」、「三斤可以反告雞排誣告」、「三斤可以反告雞排誣告」、「跟個法律系的玩..何必咧」、「好慘…雞排妹勝率應該比館長還低了吧」、「三斤學法律的 哪有那麼容易被你告」、「檢察官連傳喚都不想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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