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不領藥換商品詐保727萬 業務員、中醫師等16人起訴

看病不領藥換商品詐保727萬 業務員、中醫師等16人起訴


北檢偵辦保險經紀業務員勾結中醫師詐領保險給付案,認定謝姓保險經紀人公司分處負責人、林姓中醫師等16人詐得727萬餘元,今天依加重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

 

台北地檢署發布新聞資料表示,謝姓、黃姓男子等3人分為某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分處負責人、經理等;林姓男子等3人分為2家中醫診所的中醫師;沈姓男子等9人為要保人;田姓女子為黃男的妻子。

 

新聞資料指出,謝男等人知悉可透過「副本理賠實支實付」結合多張保單出險,從而獲得多倍理賠,並得悉2家中醫診所可配合要保人就診開立不實明細收據及處方,供要保人於診所換購保險不理賠的各項商品,例如按摩券、保健食品、空氣清淨機等商品。

 

謝男等人遂向不同家保險公司投保多種人壽險、醫療險、意外險等主約,並搭配實支實付型的傷害醫療副約或單獨購買低保費的旅遊平安險;每張保單實支實付型的理賠限額至少為新台幣3萬元。

 

起訴指出,謝男等人於民國105年起至110年間陸續向3名中醫師求治真偽不明的傷勢,獲得不實費用明細及處方,並暗中換購不受保險理賠的商品,待就診費用累積至單一保單上限後,向保險公司詐取共計新台幣727萬5818元。

 

警方接獲保險公司報案後,報請北檢指揮偵辦;檢察官112年間搜索、拘提謝男等人到案,並查扣診所帳冊、相關就診病患等資料。檢察官認定,謝男等16人涉犯行使登載不實業務文書罪、詐欺取財、加重詐欺罪,依法提起公訴。

 

北檢表示,保險制度的精神在填補損害,不是讓被保險人獲取不當利益,民眾切勿貪圖小利,配合詐領保險給付,以免遭刑事追訴,得不償失。

 

(圖片來源:擷取自Google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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