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罷免!信義區里長貪汙欠債「外遇住里外」駁:公報私仇

拚罷免!信義區里長貪汙欠債「外遇住里外」駁:公報私仇


台北市選舉委員會日前公告,台北市信義區景勤里里長王雷凱罷免案成立,將於7月20日投票。罷免領銜人指控,王雷凱根本沒有在里內居住,且涉貪、欠債、外遇。王雷凱反駁貪污為不實指控,批平罷免方「公報私仇」。

 

台北市選舉委員會指出,景勤里第14屆里長王雷凱罷免案,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應有307人連署才成立,景勤里共收到410份連署書,因故扣除92人後仍通過門檻,罷免案正式成立,將於7月20日進行投票。

 

領銜人提出7項罷免理由,包含王雷凱有貪汙之嫌,疑似將守望相助補助金占為己有;漠視里民需求、怠忽職守,里民時常找不到王雷凱;挑撥離間製造里民對立;對非支持者的里民惡言相向,對支持者阿諛奉承。

 

罷免書續指,王雷凱私人借貸卻不還錢,債務達350萬元,且在外有非婚生子女,因此未實際住在景勤里,而是和外遇對象同住,僅里內會勘時才會出現,批評王雷凱信用、私德皆有問題。

 

對此,王雷凱答辯書反駁,稱罷免方是「公報私仇」,無視自己在地方的努力,此案沒有正當性,也毫無道理,對貪汙的指控「完全是造謠」,過去罷免方報警後,警方認定自己符合一切程序,相關指控也無具體證據。

 

王雷凱表示,自己盡忠職守,曾爭取長輩掛號費減免、增設交通號誌、設置狗狗公園等,罷免方無視自己在公務上的努力,而是濫用國家行政資源,「『公報私仇』不是民主,更不是罷免的理由!」

 

依《選罷法》,若罷免投票之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罷免通過。

 

首圖由本報合成,擷取自王雷凱臉書。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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