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曝黃子佼「兒少性影像」內容...最小12歲 涉殘酷虐行

立委曝黃子佼「兒少性影像」內容...最小12歲 涉殘酷虐行


藝人黃子佼「MeToo」案連環爆,還另持7部兒少性影像,引起公憤。立委邱志偉、鍾佳濱、陳素月、張雅琳、吳沛憶等人今(12)日曝光緩起訴書部分內容,指出受害者從12、13到17歲不等,內容更涉殘忍虐行,呼籲法務部應重新審視黃犯罪樣態。法務部檢察司表示,高等檢察署會盡快做出適當判斷。

 

黃子佼案引發社會關注,性影像來源「創意私房」一再被起底,高級會員「可點餐」,性影像內容也非一般人所認知的A片,反多為不法外流、偷拍、強姦、虐待。

 

邱志偉今日曝光緩起訴書部分內容,指出黃子佼所持之兒少影像受害者多為國人,且年紀從12、13到17歲,內容涉及殘忍虐行。

 

 

檢察官緩起訴書提到,觀看兒少影像恐激起對兒少犯罪行為,但審酌無前科、影像銷毀,認定予以緩起訴,繳公庫並寫1200字悔過書即可。邱志偉批評,該結果完全與社會觀念相違背。

 

邱志偉說,黃子佼長期作為兒童弱勢的代言人,深知兒少族群的脆弱性,屬明知故犯的重大惡行,甚至在兒少性剝削相關條例修法後,仍持續下載;高檢署應評估該案之社會觀感、個案具體犯行,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鍾佳濱表示,此類犯罪事件為結構性犯罪,如黃子佼的購買紀錄就從2017年到2023年,且購買方式繁複、懺悔後仍有購入,很難認同黃「一時失慮致罹刑章」。鍾佳濱認為,檢警應彰顯社會不容這類縝密計劃參與者,可用「悔悟」二字開脫。

 

陳素月舉今年1月美國警方針對AI生成兒少性影像案件為例,指出嫌犯面臨17項兒童性犯罪指控並羈押,光保釋金就高達150萬美元(約新台幣4756萬元)。

 

對此,法務部檢察司專門委員紀致光表示,法務部尊重個案審度結果,是否有不足確有討論空間;目前該案屬職權送再議之罪,台北高檢署會盡快做出適當司法判斷。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科長潘英美表示,將會再研議《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構成要件,若調整刑責,整體法條結構皆會一併連動,後續會同法務部評估。

 

首圖由中央社提供(記者張皓安攝)。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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