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狼師「侵犯少女被2國驅逐」 入台竟輕率簽結!移民署:檢討策進

外籍狼師「侵犯少女被2國驅逐」 入台竟輕率簽結!移民署:檢討策進


監察委員紀惠容表示,一名英國籍教師過去曾在中國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在瓜地馬拉有偷看女學生胸部等行為,被兩國驅逐出境。然而,移民署卻讓該名外籍教師來台,並在台教書18年,身為國家安全第一線、能提供警示資訊的移民署,卻僅以派員至現場查核後,稱未發現犯罪即簽結,使我國兒少暴露於未知的風險,監察院通過糾正移民署,並公布案情。內政部移民署則表示,尊重並檢討策進作為。

 

監委紀惠容15日在監察院記者會上表示,接獲陳情內容指,一名在台外籍教師,過去曾因與中國未成年學生發生性關係,遭驅逐出境,也曾在瓜地馬拉因偷看女學生胸部等行為遭解僱且被驅逐出境等情

 

紀惠容認為,近年國內教育現場因雙語教育政策,對於外籍師資有相當程度需求,有必要探究我國對於外籍師資之審核與管理機制,以排除有危害兒少安全風險的外師,爰對此案展開調查。

 

監察院立案調查後,先就檢舉函提到的犯罪屬地(中國、瓜地馬拉),分別發文請大陸委員會與外交部查證,惟礙於兩岸特殊關係,陸委會表示尚無法獲得陸方回應;瓜地馬拉方面,外交部表示「瓜地馬拉學校接獲檢舉後,為免日後徒生困擾,逕予解聘狼師」;因此狼師海外犯罪情形,仍在查證。

 

另外,內政部警政署指出,該名外籍師2023年5月離境返回英國,立刻被扣留旅行文件且還在接受英政府調查中,目前由警政署積極關注外國處理進度。監察院要求,相關機關一旦掌握狼師國內外犯罪情形,便應迅即回報、積極處理。

 

監察院調查後發現,我國駐英國代表處三度回報移民署有收受類似的檢舉內容,不僅向移民署建議循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先向中國官方查證,也提供來自英國國家犯罪防制局(NCA)的情資告警給移民署。但移民署對於示警情資,忽視海外犯罪部分,未積極洽請相關機關求證了解或協力合作,僅派員訪談該名教師與雇主,以「查無不法」即簽結

 

紀惠容表示,此案竟等到2023年5月,移民署才想到聯繫警政署協查國際犯罪資料。紀惠容認為,移民署的處理步調遲緩,未切中要旨,實有失當;雖然示警情資的使用上,需要謹慎小心,也應顧及該名教師有受無罪推定原則保護的權益,但由於從事的是教學工作,易於接觸兒少,如果示警情資過於閉鎖,完全發揮不了警示功能,也可能變相令兒少蒙受風險,監委認為示警情資的利用方式,應該有討論空間。

 

監察院指出,外籍師自2005年首次入境我國,迄今18年間,陸續來台從事教育現場的教學工作,但監察院比對勞動部的聘僱許可資料、狼師服務單位提供的履歷表,以及外交部函復狼師於海外登錄之履歷表等資料,卻發現各種資料之間登載的服務單位(補習班或私校)竟不一致。

 

監察院認為,教育部身為教育主管機關,卻是整起事件中,對於狼師在台教學經歷掌握最少的一個機關。教育部不僅向監察院表示,僅知狼師於2018年間,受僱於一所私立中學,且直至2023年5月,教育部才得知狼師2018年7月入境後即自稱有情緒困擾、有自殺念頭,而無法到職,不久便與學校解約,而該校竟也沒有向教育部通報廢止教學許可, 狼師就一直在台灣停留到10月中才自行出境,該期間之在臺生活情況無人知曉。

 

紀委員對此憂心表示,外籍師在台18年間,究竟服務過哪些教學單位?接觸過多少學生?哪些學生?至今仍未釐清,國內也沒有一個機關可以說清楚。因此,在調查報告中要求教育部應儘速負責任地查明狼師在臺期間實際教學行蹤,也對於教育部毫無掌握外師教學行蹤一事,請教育部檢討改進。

 

根據《中央社》報導,移民署針對監察院意見,予以尊重並檢討策進作為,未來針對此類檢舉案件,除即時同步於國外查證及國內進行調查,以加速查察處理流程外,也將依據案件需要,偕同警察機關共同調查。也針對專勤隊的教育訓練將同步加強,以遏止相關外籍人士在台從事相關違法行為。

 

(圖為示意圖,Photo by Leonardo Toshiro Okubo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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