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中校遭逮 發展組織10餘年未成 沒收61萬犯罪所得

共諜中校遭逮 發展組織10餘年未成 沒收61萬犯罪所得


共諜防不勝防!桃園地檢署近日偵辦孔姓中校遭中國情報單位吸收,以金錢利誘發展間諜組織案。桃檢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沒收不法所得美金1萬1,700元(約新台幣37萬元)及人民幣6萬元(約新台幣24萬元)。

 

桃檢指出,孔姓中校利用現役軍人身份,接觸我國現役、退役軍官,免費招待境外旅遊,藉此與中國情報單位接觸。所幸,遭接觸軍官均未應允或因故未成行,組織未能成功發展洩密。

 

桃檢檢察官李韋誠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偵辦,發現孔姓中校遭中國情報單位吸收發展組織,經長期蒐證,發動數波搜索後,發現孔男自2006年起,就被中國地區情報單位以金錢利誘吸收,在台代為發展組織。

 

孔男利用時任現役軍人機會,接觸我國現役、退役軍官,免費招待境外旅遊,誘使軍官出國,提供中國情報單位接觸、吸收之機會,所幸遭接觸者均未應允,部分境外旅遊則因故未成行,因此孔男並未成功發展間諜組織,未成國安破口。

 

檢方調查指出,孔男遭敵對勢力吸收,收受賄賂,發展組織10餘年,不僅害軍中同袍遭質疑,更罔顧國安問題。孔男坦認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

 

檢方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修正前之《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未遂」等罪嫌,於近日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沒收不法所得,約合新台幣61萬元。

 

首圖為示意圖。擷取自 Alexander Jawfox / Unsplash。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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