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國會改革覆議案闖關失敗!行政院證實:下一步將提釋憲
2024/08/23 星期五

國會改革覆議案闖關失敗!行政院證實:下一步將提釋憲

2024-06-21 05: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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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21)日記名投票表決,針對行政院對國會職權修法所提的2個覆議案,在藍白挾人數優勢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中華民國刑法》,分別有62位立委「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因此覆議案遭否決,闖關失敗。對此,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回應,行政院跟大多數國人一樣,感到十分沈痛與遺憾;至於下一步,陳說,院長已經說明會採取憲政上的救濟手段,「最重要的救濟手段就是聲請釋憲」,最快提出的時間點是在總統公告成為法律後。

 

立法院會5月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重點包括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採即時回答、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新台幣20萬元、得舉行聽證會且關係人虛偽陳述最重罰20萬元,以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資料等。另外,也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即藐視國會罪,相關函文6月5日送抵行政院。

 

行政院認條文窒礙難行,在6月6日提出覆議案後,並在6月11日獲得總統賴清德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於6月19日及20日召開全院委員會,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明覆議案,各黨團推派代表詢答。

 

立法院會今天開會處理覆議案,藍綠白陣營皆嚴陣以待,為確保今天的議事能夠順利,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等人,昨天下午在全院委員會結束後,在立法院議場前開始排班,並在今天上午7時順利進入議場內。

 

立法院會上午10時開會,處理完報告事項議程後,進行覆議案的記名投票表決。會議主席、立法院長韓國瑜在上午10時12分左右宣告,投票截止時間為中午12時。目前各黨在國會席次,國民黨加上無黨籍立委陳超明和高金素梅,掌握54席,民進黨有51席、台灣民眾黨有8席。

 

朝野立委在上午10時18分許開始投票,藍綠都有立委用手機全程開直播,記錄這歷史的一刻,國民黨立委圈票完成後將其高舉,讓議場2樓的媒體拍攝,並喊支持國會改革等語,韓國瑜與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也進場投票,期間,遭民進黨立委們批評韓國瑜帶頭破壞議事中立。

 

不過,根據立法院議事公報資料顯示,事實上,從2002年以來的6次覆議案,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也是投好投滿,而綠營主掌國會龍頭時,因沒有覆議案,無從對比。

 

由於全體立委已完成投票,韓國瑜在上午11時13分宣布提前開票,這2個覆議案都各發出113張票。不過,開票過程中發生議事人員原本只喊立委贊成或反對,但在場綠委認為這樣不清楚,因此向韓國瑜抗議,後來韓國瑜裁示,議事人員要將票上的文字唸完,即哪一位立委「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或「反對維持本院原決議,即贊成覆議案」,也將原本已開出的12票重唸一遍。

 

韓國瑜在中午12時13分宣布投票表決結果,關於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部分條文部分,「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有62票、「反對維持本院原決議,即贊成覆議案」為51票,無效票0票。至於刑法的覆議案,「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有62票、「反對維持本院原決議,即贊成覆議案」為51票,無效票0票。

 

表決結束後,傅崐萁率國民黨團成員在議場中高喊陽光國會、民主台灣等口號。台灣民眾黨8席立委也手舉反貪腐、護台灣的標語,在議場合影。

 

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投票表決結果後,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在議場持布條高喊口號合影。(中央社提供)

 

行政院長卓榮泰21日赴立院備詢時表示,若覆議案無法成立,依照《憲法》行政院必須接受,但仍有其他憲法救濟方式,經院會討論,將在法律生效後提出釋憲;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強調,將在總統公告後3天的最短時間內,提出釋憲及緊急處分。

 

陳世凱也說,「我要再次強調,我們對於這樣覆議被推翻的結果,感到遺憾。」但是對於覆議過程中,對於國人卻是感到驕傲。無論是在幕後課金的阿公阿嬤,或是在炎熱暴雨天氣中親身參與的民眾,我們都衷心感到不捨與敬佩。

 

藐視國會罪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藐視國會」相關條文三讀修正通過,規範不得反質詢,而被質詢人應有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的義務,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另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現行條文規範,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當被質詢人違規,主席得予制止。此外,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的危害或依法應秘密的事項者外,不得拒絕答復。

 

三讀條文規定,被質詢人經主席依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立法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向立法院所在地的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首圖來源:中央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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