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去年審結16案!「司法信任度」激增至100%

國民法官去年審結16案!「司法信任度」激增至100%


「國民法官」制度上路至今,司法院陸續提出成效評估。司法院刑事廳長李釱任今(4)日表示,去年審結16案,整體上速率為75%,但僅1件有在二審改判。司法院也針對國民法官進行訪問,發現擔任國民法官,有助民眾大幅提升「司法信任度」,且十分願意繼續擔任。

 

李鈦任今日表示,國民法官去年合計審結16案,選任過程的性別比大致相當,年齡則以40至49歲為主;去年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人數近12萬人,選任率則為0.1%。

 

李釱任指出,國民法官審理的16案中,主要為7件「殺人罪」、5件「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死罪」,且經手案件皆為單一被告;審結案件整體上訴率為75%,僅1件改判。

 

若分析各程序進行時間,可發現否認案件在「調查罪責證據」及「訊問被告」上,費時多過認罪案件;認罪案件在「調查科刑證據」及「評議程序時間」上,費時多過否認案件。

 

至於參與國民法官工作的民眾有何看法,相關報導指出,依照司法院數據,有超過9成國民法官願意再次擔任,且「非常願意」的比率還在擔任後增加13.3%;原先擔憂自己會不懂法律用語,但擔任後有超過9成民眾對此放心。

 

在國民法官對司法的信任程度變化上,原先「非常信任」僅有18.7%、「還算信任」為72%;參與後「非常信任」暴增至64%、「還算信任」為36%,合計為100%。

 

首圖由司法院提供。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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