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1星被肉搜公審!被害者提告吞敗「感覺世界崩塌了」...店家今重起爐灶

留1星被肉搜公審!被害者提告吞敗「感覺世界崩塌了」...店家今重起爐灶


近來超夯的「台中無人拉麵店」因店家不滿客人倒廚餘的行為,就把客人「無碼」照發到社群平台IG上公審,甚至店家還表示若想把照片撤下來需付擔100元。而去年也發生一起因客人Google評論只給一顆星,就遭咖啡廳大動作公審辱罵、張貼個資的事件,該名事主昨(3)日上網PO文表示,提起刑法告訴後,得到的判決結果竟是不起訴,令她當下感覺世界崩塌了,不少網友也替她紛紛抱不平,喊「太扯了,好一個言論自由」。

 

回顧該起事件,該名事主於去年給某一間韓系網紅咖啡廳評論一顆星,卻慘遭店家肉搜個資、求職履歷以及身邊親友照片,並用各種污辱性文字,包含暗喻她是X子、取笑事主的求職履歷,還連發30多篇限時動態公審她,甚至嘲笑她跟親友的長相

 

而近日因台中無人拉麵店的事件,讓該名事主在社群平台Dcard上PO文表示,PTSD(創傷後遺症)發作,在該事件發生之後,她需要去看身心科、長達一個月無法睡過夜、一個人走進餐廳都需要吸氣、避免自己一個人在餐廳用餐、全身都出現過敏及免疫力太低會引起的各種症狀。

 

事主當時於Google上留言負評,慘遭店家肉搜網暴。(圖擷取自PTT)

 

「雖然我也很害怕,但同時也相信這樣的行為台灣法律一定會給我個公道吧?」該名事主指出,當時自付律師費提起刑法告訴後,在今年5月收到地檢署寄的「不起訴判決書」,她當下感覺世界崩塌了,她連刑事法庭都還沒走進去,就直接被承辦的檢察官擋下來

 

該名事主說,不起訴判決書大致內容指出,咖啡廳老闆在IG上公佈她在店內的完整監視器畫面並沒違法,要達成違法的要素為「醫療病歷、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才算數。

 

而檢察官認為,咖啡廳老闆對她做出的種種行為,只是因為雙方難免因為彼此的言語語氣,而擴大上揚負面情緒,以上都在合情合理的容忍範圍,「包含公布我30幾則限動的內容、謾罵、污辱等,通通都是台灣法律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等全部不起訴」。

 

至於被公布的照片,檢方認為是該網友的「日常生活照」,在沒有特定構圖角度、光線、顏色等任何藝術形式的概念下,不在著作權法保護範圍之內。事主也表示,已經提出再議,而桃園高等地檢署同樣認同原本地檢署檢察官的判決。

 

而該名事主也感嘆,咖啡廳老闆目前在原地重啟爐灶,換了店家名稱,還引進韓國超紅的壓扁可頌,她這一年來還常常滑到超多社群創作者們去拍攝短影音或照的宣傳貼文,觀看數都是幾千幾萬的。對於這次事件,讓她最不能接受的是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我覺得比老闆傷害我更深,畢竟在這之前,我傻傻的相信台灣法律是會給人正義的」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後來也有離職員工出來爆料,看起來這老闆也並非可以用常理來解釋跟預判的,希望你能好好消化此事,就當作踩到地雷吧」、「我原本以為咖啡廳會被罰,難怪泡麵店老闆娘不怕起糾紛」、「污辱性文字居然可以不起訴 太扯了,言論自由 好自由啊」、「法律居然沒有保護被肉搜的受害者」、「為什麼沒做錯事的路人被公審可以被公開長相」、「建議告民事」等。

 

據了解,該咖啡廳當時說要停止營業以示負責,沒想到過了一個多月,卻改店名重新開始營業,讓不少網友批評,「沒有悔意」、「這種店我不買單」、「謝謝老闆完美示範什麼叫惡意的人」、「店家真的超噁心」、「網爆客人,然後說別人不友善,真是做賊喊抓賊」、「這種店看了我就不會想去」、「為了一顆星崩潰成這樣?」。

 

(圖為示意圖:Photo by Fahmi Fakhrudin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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