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方發公文要「宮廟屯彈」 張競要顧立雄別胡鬧:嚴重違反日內瓦公約

軍方發公文要「宮廟屯彈」 張競要顧立雄別胡鬧:嚴重違反日內瓦公約


苗栗縣後備指揮部近期發函給縣內各大宮廟,希望廟方協助簽訂「彈藥預屯點支援協定書」公文,內容指預期戰爭前,需要將彈藥運往宮廟內部空地,引發當地民眾人心惶惶,而軍方也在30日回應,指出該計畫只是結合民間演練,並無實質放置彈藥。對此,退役軍官、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張競批評,這個作法將導致宮廟等宗教禮拜場所喪失法理保護,成為合法軍事目標,要國防部長顧立雄「不要胡鬧了」。

 

苗栗縣後備指揮部於6月17日發公文給苗栗縣各宮廟,內容主旨為「函請宮廟協助簽訂彈藥預屯點支援協定書」,銅鑼鄉至少有3座宮廟收到此公文。內文指稱苗栗縣後備旅彈藥預屯點,從今年6月1日起,預期戰爭衝突前,將由新社分庫前運至宮廟內部空地,以利後備旅部隊彈藥補充使用,持續部隊戰力發揮。

 

而各宮廟收到公文後意見反應不一,擔心彈藥存放是否會引發意外,以及是否即將有戰事要發生,引起當地許多居民人心惶惶。對此,後備指揮部澄清,本案係考量戰時需求,規畫結合民間資源,提升後勤支援韌性的「演練」運用,強調「並無實質放置彈藥」;後續將強化與民間團體的溝通協調與合作。

 

 

對此,張競也在臉書發文評論此事,表示「顧部長您不要胡鬧囉!」國際法明定宗教信仰場所不可做為軍事用途,否則國際法保護效力也會跟著失效,影響極為嚴重。軍方如此作法顯然有違普世遵循之戰爭法規,將導致宮廟此等宗教禮拜場所,喪失法理保護成為合法軍事目標。

 

張競指出,依據1977年關於保護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第一附加議定書》第53條,明文禁止以下行為:第一,從事以構成各國人民文化或精神遺產的歷史紀念物、藝術品或禮拜場所為對象的敵對行為;第二、利用這類物體以支持軍事努力;第三、使這類物體成為報復的對象

 

「顧立雄是專業法律人,怎可容忍此種明顯違反日內瓦公約條文情事發生?」張競表示,陸委會一面抹紅媽祖、保生大帝、關帝爺或是神農大帝,將神明污衊成統戰工具,然後國防部再不顧國際公約將彈藥放到宮廟,「難道陸委會沒看到教廷跟北京共同認命主教嗎?為何就是不敢提耶穌基督也可能變成統戰工具?」

 

張競痛批,後備司令部也跟著欺負傳統宮廟,要是有本事,就試試協調基督教的牧師、神父與長老,看看能不能把彈藥運到基督長老教會,或是其他教會去放置屯儲,「難道台灣鄉親在傳統宮廟拜神明好瞞騙嗎?」

 

張競強調,軍方就算是要搞好地方關係來擺放彈藥,「總是要跟廟祝喝兩杯先搏感情吧?並且總還是要先上個香,擲筊問問神明是否同意吧?這年頭發個冷冰冰公文,又明顯不符國際戰爭法規,能將事情搞定嗎?只嘆顧部長法律人威名,可真是被糟蹋到水溝底囉!」

 

(圖片來源:民眾提供,中央社記者魯鋼駿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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