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4小時表決大戰!立院二讀通過21條國會改革 排定週五續審

逾14小時表決大戰!立院二讀通過21條國會改革 排定週五續審


立法院會昨(21)日挑燈夜戰續審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歷經14.5小時的表決大戰,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二讀表決通過共21條條文,及1個章名「調查權之行使」,大約11時45分,立法院長韓國瑜表示,預定24日院會繼續審議未及處理的條文。

 

立法院昨日院會續審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雖然頭綁「民主已死」的白布條,但朝野攻防明顯較為緩和,不過,在晚間處理條文的過程中,綠委人手一支太陽花,並合唱學運歌曲《島嶼天光》,且有部分綠委將手中的向日葵,丟向坐在主席台上的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而一旁的國民黨立委則舉起手板替黃國昌遮擋,所幸雙方並未發生進一步衝突。

 

民進黨立委將太陽花丟向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一旁藍白立委隨即以手板協助遮擋。(中央社提供)

 

昨日院會於上午9時許開會,至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中午12時院會休息,二讀僅表決5條文,包括規範不得「反質詢」,而被質詢人應有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的義務,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後,院會處理的條文重點,著重在人事同意權上,二讀表決條文有5條。在立委行使人事同意權部分,二讀條文規範以記名投票表決、審查期間不得少於1個月,而且被提名人違反相關規定,經院會決議者,得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晚上6時40分院會繼續開會,二讀表決11條條文,以及1個章名。二讀通過條文重點,包括國會在行使調查權部分,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資料,法人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等違反相關規定,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最高10萬元罰鍰。

 

二讀條文也明定,國會行使調查權,不得逾越調查目的、事項與範圍,並應尊重其他國家機關受憲法保障獨立行使的職權,及行政首長就特定機密決定不予公開的行政特權。裁判確定前的訴訟案件就其偵查或審判所為的處置及其卷證,立法院不得行使調查權。尚未確定的訴願事件,或其他依法應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本於職權處理中的案件,亦同。此部分是按照民進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無異議通過。

 

至於配套罰責,二讀條文規定,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會的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韓國瑜晚上11時46分說,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為止,增訂第50條之2以下條文,下次會議繼續進行二讀,現在散會。24日院會將續審國會職權修正相關法案,目前還有立委行使調查權、聽證權等條文尚待處理,以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等條文。

 

(圖片來源:中央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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