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案/民眾黨批「超譯母約」混淆視聽!蔣市府反擊:合約都不讀嗎?

台智光案/民眾黨批「超譯母約」混淆視聽!蔣市府反擊:合約都不讀嗎?


台智光合約爭議延燒,也讓前後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蔣萬安槓上。台灣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昨(26)日晚間表示,北市府發言人殷瑋將「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評選須知」解讀為「母約」,藉此來計算106年的2M費率違反母約,質疑「評選須知等於母約嗎?殷瑋發言人是真不懂還是故意混淆視聽?」對此,北市府副發言人郭音蘭也表示,吳怡萱恣意解讀契約,母約文件明確寫「既有(100年度)支付之費率」等文字。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收受台灣智慧光網公司賄賂遭到檢廉單位搜索,日前經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也讓北市府與台智光的合約爭議浮上檯面。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昨日下午接受時事聯訪時表示,前市長柯文哲簽訂的子約,在價格方面就已違背母約,而且還只是2M費率,並因此多繳新台幣2572萬元給台智光,再次要求柯團隊公布3M費率議價過程。

 

吳怡萱晚間透過媒體群組表示,根據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在100年所簽訂的「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書」母約中的第8.6項採購項目中,清楚載明「適用機關使用本案電路服務費率不應高於本府既有支付之費率或當期行政院政府網際服務網契約價格之95%」。

 

吳怡萱表示,文字一清二楚寫的是「既有支付之費率或當期」,沒有見到殷瑋出示的圖卡中所顯示「既有(100年度)支付之費率」等文字

 

吳怡萱補充說明,若如同殷瑋所說「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及營運案的評選須知,也是因此構成了母約的一部分」,請殷瑋再往下熟讀母約第二頁1.1.4:「本契約各項文件之內容應互為補充解釋,倘契約文件之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或其內容有所歧異時,以契約本文為準。」

 

吳怡萱表示,殷瑋「超譯」評選須知,更錯置契約文件的優先順序,將2M費率拿來跟100年度費率相比,就是在魚目混珠。吳怡萱說,公文資料本該公開透明,還好有民眾黨議員協助索資調資料,幫助民眾黨保存公文、合約,「因為留著防身以防被暗算,果真馬上驗證」。

 

對此,北市府副發言人郭音蘭表示,母約文件明確寫著「既有(100年度)支付之費率」等文字,請想發言的人士不要說謊成性,母約(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條約)第一條總則,明文寫到契約包含了: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決標文件、契約本文及附件、相關履約文件等,「請問民眾黨發言人是連合約都不用讀就發言嗎?」

 

郭音蘭進一步指出,評選須知第12條也明確寫著「本評選須知及得標廠商之服務建議書(含委托服務計劃書),均為契約之一部分。」顯見評選須知就是母約的一部分。

 

郭音蘭質疑,警察局民國100年既有2M費率是多少?柯市府定下的2M費率又是多少?為什麼至今不敢解釋差價從何而來?其中差價有沒有啟人疑竇的問題?議價紀錄又在哪裡?3M的問題什麼時候要回?前市府團隊要誠實面對問題,「認錯沒有很難」,應該要對公眾負責、正面回答。

 

(圖片來源:擷取自吳怡萱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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