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解除境管可出國海外 士林地院裁定以150萬元交保

炎亞綸解除境管可出國海外 士林地院裁定以150萬元交保


藝人炎亞綸因被控派設持有少年的私密片,遭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而士林地方法院考量境管期限將屆滿,且尚未見有躲避刑事追訴傾向,裁定炎亞綸以新台幣150萬元交保,准予解除限制出境、出海。


炎亞綸被控拍攝持有少年的私密片,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限制出境、出海至2月25日,炎亞綸1月以海外工作邀約為由,向士林地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遭到駁回;而處分將在25日屆滿,承審庭開庭訊問做出裁定。


合議庭認為,炎亞綸在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期間,均遵期到院,也坦承犯罪事實,在台灣有固定住居,尚未見有躲避刑事追訴傾向,考量後續訴訟程序進度,裁定炎亞綸以新台幣1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但若未於2月23日下午3時前完成具保,即自2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炎亞綸在審理時表示,演藝事業仰賴公眾觀感、信賴,可見若他逃亡海外、滯留不歸,恐影響演藝生涯甚鉅,此因素應削弱炎亞綸逃亡海外的誘因,也對他造成心理壓力及拘束力。


全案起於炎亞綸被控在與被害人交往期間拍攝私密照外流,士檢諭令6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另外,被控強制性交罪部分,則以不起訴確認。


(圖片來源:炎亞綸 Aaron Yan/Facebook)    

延伸閱讀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