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議員蕭慧敏涉「每票1000元」賄選!判當選無效確定

雲林議員蕭慧敏涉「每票1000元」賄選!判當選無效確定


雲林縣第6選區(北港、口湖、水林)無黨籍議員蕭慧敏,在去年九合一地方選舉涉嫌以每票1000元賄選,她辯稱,給錢是作為幫她拉票及催票動員者的補助費用,並非賄選,但一審仍判當選無效,蕭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昨(29)日駁回上訴,以當選無效定讞。

 

雲林縣政府民政處表示,議員蕭慧敏當選無效判決確定後,內政部收到法院公文,會直接解除其職務,並行文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議員遞補事宜,中選員會召開會議通過後,會辦理遞補公告,並通知縣議會辦理議員遞補宣誓就職事宜。

 

由於該選區議員應選5人,前口湖鄉長林哲凌在去年底選舉為第6名落選頭,因未涉及賄選案件,故無選罷法第117條不得遞補之限制,可望遞補,中選會仍會向法院函查確定再審議。

 

蕭慧敏因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她辯稱她的得票數較下一名次的候選人多出1483票,足見賄選行為並不影響選舉結果。對此,台南高分院則指出,依選罷法第規定,當選人若有買票行為,即構成當選無效條件,盡管部分賄絡行為未能達成,但仍已觸法,因此判決駁回上訴。

 

(圖片來源:擷取自雲林縣議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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