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貪公務員」張之明收賄逾7千萬 1炮80萬養小三反遭戴綠帽

「最貪公務員」張之明收賄逾7千萬 1炮80萬養小三反遭戴綠帽


「最貪公務員」案外案!台北地檢署偵辦內政部營建署前組長張之明涉嫌收賄案,查出張之明涉嫌利用審核前瞻計畫補助機會,收受業者賄款及不正利益共計7567萬235元,昨日依貪污等罪起訴,張之明遭求刑25年,孰料,調查局再揭發張之明不但拿贓款養小三,還反遭戴綠帽。

 

據了解,張之明在營建署地位僅次涉貪下台的前署長葉世文,他負責審核前瞻預算金額高達數十億元,是許多營造業者頻頻示好攏絡的大官;張之明、營建署前課長詹加欣涉嫌於2021年至2022年間透過立委鄭天財國會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牽線,收受數家業者賄賂,暗中給予業者投標指導與協助護航雲林縣綠電案、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等多起標案。

 

調查局進一步調查,宸暘公司負責人江俊昇為取得標案,討好性好女色的張之明,找來小張之明24歲、在宜蘭開設畫廊的黃姓女藝術家實施美人計。2021年11月30日晚間,兩人到KTV唱歌,找來黃女陪酒,張之明色心大發,見面後馬上加LINE好友,並多次發生親密關係。

 

據《太報》報導,完事後張男總會大手筆拿出10萬、80萬不等現金給黃女,江俊昇食髓知味,又在隔年1月19日東方紅鐵板燒邀宴張之明,刻意再找黃女作陪。張之明為包養黃女,承諾買新車MINI給她,要江幫忙支付頭期款70萬元。

 

2022年10月13日,黃女產下1子,佯稱小孩生父是張之明,張之明老來得子龍心大悅,便找來江俊昇幫忙按月付育嬰、生活費、車貸,總計江俊昇支付黃女共81萬6000元。後來張之明起疑,偷驗DNA,發現孩子根本不是自己的,氣得不和黃女往來。

 

檢方統計,張之明等人利用提升道路品質等提案計畫(包含屏東縣12件、澎湖縣4件、雲林縣43件、南投縣5件、嘉義縣8件、彰化縣1件),順利審查通過,依各計畫核定補助金額約1至3%不等比例索賄,連同不正利益共收受7567萬235元,是近年來檢方起訴公務員收受賄賂最高金額

 

 

(圖片出處:民眾提供/檢調約談張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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