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穿著戲服就被逮!4台人「沒工作簽」赴馬來西亞表演...關1週繳完罰款獲釋
2024/10/19 星期六

穿著戲服就被逮!4台人「沒工作簽」赴馬來西亞表演...關1週繳完罰款獲釋

2024-10-18 1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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擷取自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Negeri Pulau Pinang臉書粉絲專頁,下同。

馬來西亞檳城日前逢「九皇大帝」(九皇爺)聖誕,不少廟宇安排慶典活動,卻有4名台灣人、2名新加坡人無工作簽證,從事歌仔戲表演遭檳城移民局扣回;所幸6人繳清法款後,已於當地時間16日獲釋。

檳城移民局日前指出,6位歌仔戲人員無工作簽證,但10日卻以文化藝術家身分到廟宇表演,移民局到場查緝後,將身著戲服的6人逮捕;6人為4女2男,年齡介於40歲至60歲之間。

媒體報導指出,移民局一度規劃延押6人至23日,所幸6人後續繳清罰款,16日已獲釋。檳城行政議員、旅遊及創意經濟委員會主席黃漢偉17日指出,6人未受任何指控,因此不須開庭;不清楚罰款金額,也尚未確認是否出境。

馬來西亞法規明定,外籍藝術家一律需向海外藝人表演與電影播放中心委員會(PUSPAL)申請,才能在境內進行藝術工作,否則須最高面臨6個月監禁,或最多1000令吉(馬來西亞貨幣;約新台幣8000元)罰款,亦可能2者兼施。

事件上週曝光後,我國外交部指出,當時駐處有接獲移民局通知,已確認當事人安全無虞。外交部同時呼籲,有意赴馬來西亞從事表演、工作或其他活動的民眾,務必事先依規定辦理相關簽證及許可證,以免觸法,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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