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校園割頸案輕判!2兇手為減刑「看心理醫生」死者爸:法官不怕有更多受害者?
2024/10/19 星期六

校園割頸案輕判!2兇手為減刑「看心理醫生」死者爸:法官不怕有更多受害者?

2024-10-17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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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爸爸加油!圖/擷自「新北市議員石一佑」視訊畫面

新北一名國三男學生去年年底在校遭彈簧刀割頸身亡,案情為林姓少女教唆同年級「乾哥」(郭姓少年)持刀砍殺楊姓少年,楊姓少年遭割喉慘死。上月30日一審結果出爐「郭姓少年9年、林姓少女8年徒刑」,如此輕判讓死者爸爸無法接受,哽咽喊出「台灣司法已死」!

 

上月30日「國三生割頸案」的一審結果出爐「判處郭姓少年9年、林姓少女8年徒刑」,死者爸爸則含淚控訴「郭嫌聲稱『刀不知道從那裡飛進來』、『只是要刺大腿』」、「郭嫌一直都不肯承認殺人欸,這叫悔過?台灣法律是這樣嗎?殺個人說我有悔過就能輕判?他當時給過我兒子機會嗎?」並一度哽咽落淚,讓不少民眾看了也一起眼眶紅。如今楊爸更控訴「乾哥乾妹為求減刑無所不用其極!甚至開始看心理醫師」以及「乾妹犯後至今一直不承認有共犯行為」,楊爸也淚問「公然保護非法!法官難道不怕以後會有更多受害者嗎?」

 

昨(16日)死者爸爸再度發出9點聲明:

 

(楊爸爸聲明全文)

1、當初第一次開庭時,尊敬的法官對我們受害家屬說「她感同身受」,當時期盼這位法官能夠真正了解我們的痛,可以給予凶手應有的懲罰,結果卻是法官對於加害者的滿滿的關愛不捨!

2、加害者的原生家庭問題及家庭教育不張是我們造成的嗎?是冰凍三尺非一之日寒的教育造成,更不是我們受害者造成的,憑什麼因為原生家庭的問題及家庭教育不張來減刑?

3、未滿十八歲,依照刑法是「得」減刑,並不是「必」減刑,殺人凶手片刻之間連刺七刀、刀刀致命、手段兇殘,這種人還可以再減刑?少事法給予優渥的處遇環境「陽明學校」,再者年紀小就可以胡亂殺人後,談減刑已違反少事法本質,且當有一方為此逝去生命時少事法應以生命為重,而非公然保護非法!法官難道不怕以後會有更多受害者嗎?

4、法院認證已知悉暑假郭生即有帶刀遊蕩之情事,事發前郭生少保官竟未曾通知學校、也未做其他動作,僅口頭勸告,難道少保官認為郭生帶刀去學校符合行政處遇的條件無需通知?顯然此舉也讓我們的校園安全蕩然無存!

5、犯後短時間的覺察反省,也可以減刑?我們的法律是在教殺人被抓後故意表現出有反省,就可以減刑,有什麼科學依據提供?或只是為了脫罪就可以減刑嗎?少年法庭過去15 年教育瞬間全無意義,今天晤談幾日馬上悔悟,其用心明顯在減刑,殺人明顯時是良心已泯,為何法官還是覺得可以原諒?

6、犯案後再來看個心理醫生是否再來個減刑?現在二嫌都開始在看醫師,為了減刑無所不用其極!

7、林生(乾妹)犯後一直不承認有共犯行為?為何刑期較輕?

8、殺人罪可以共同分擔嗎?難道法官在告訴我們以後要殺人記得找多一點人來!這樣可以分擔刑責!

9、二人在法院均無[有期徒刑]之紀錄!少事法保護,二人多次的行政處遇都是保護管束,仍不知悔改,可說塗銷紀錄可以完全抹滅之前眾多的惡行!法官縱放、司法溺愛鑄成大錯。司法說要行政輔導先行,難道他們在第一次霸凌及暴力行為時司法沒給機會嗎?答案是「有」!結果就是學習到用惡毒手法殺人且至今仍不坦承殺人,但證據確鑿,為了減刑裝哭、裝無辜,在學校多少同學都怕他們,其智能膽識都高於一般學生甚至於大人!愛的教育很明顯在他們身上沒用,司法院完全愛錯方向,不想讓所有少年失去機會,但這兩個不好好反省、珍惜機會!這樣的人沒資格再擁有減刑資格。

 

犯罪行為人總會用千萬個理由來逃避罪責,我們的法官也一直替他們找減刑條例,希望他們能夠真正改過,但是這些人的再犯率是多少?根據統計是一半以上!法官不知道嗎?我一直強調小錯可以原諒,大錯不可原諒,否則將會有更多人會跟我們一樣!原生家庭和家庭教育不張是政府的問題,表示政府沒有積極介入才會有這些問題!所以我認為不能做為減刑的理由!如此判決只會讓社會問題會更嚴重,沒有相對應的處遇及教化是沒有意義的。更何況法律是用來維護所有人的生命、財產、自由及人權,不能因犯罪行為人違反規定還要替他們考慮人權及自由,否則整個社會安全網將無法有效保護社會大眾,校園安全更是會陷入不可控的私刑場,因為法律會無條件保護凶殘之人即便[兇手刀刀致命,不留餘地],如果開此先例讓校園大亂,少事法原先想保護之美意變成比凶狠就好,有少事法保護刑安嗎?相信這不是社會大眾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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