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割頸案輕判!地院稱「漸能反省過錯」 少年父道歉:兒子較愛玩會彌補
2024/10/04 星期五

割頸案輕判!地院稱「漸能反省過錯」 少年父道歉:兒子較愛玩會彌補

2024-09-30 1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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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國中生命案,被害者父親30日在民進黨議員石一佑(右)協助下,接受媒體視訊採訪,他數度泣不成聲表示,這種判決誰能夠接受,一定會上訴。(中央社提供)

新北市國中生割頸案震驚社會,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院今(30)日審酌行凶少年與少女未滿18歲得減刑,依共同犯殺人罪各判9年與8年徒刑。法庭表示,2人在少年觀護所經多次諮商已漸能反省,但仍須時間學習。而涉案少年的父母皆陪同出庭,少年的父親在庭後表示,曾對被害人家屬道歉,但是沒被接受,兒子只是愛玩,等他出獄後能彌補就會彌補。

新北地院說明,去年12月25日中午,少年及少女在新北市某國中對被害學生割頸等,導致被害學生死亡;新北地檢署今年5月起訴少年與少女後,全案交由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少年法庭審理後,認檢察官起訴犯罪事實屬實,認定少年與少女共同犯殺人罪,並依刑法第18條第2項「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規定減刑後,判處少年9年徒刑、少女8年徒刑

新北地院表示,少年與少女因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的偏差觀念,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內犯行,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造成被害人寶貴生命消逝,被害人父母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的巨大傷痛,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都請求從重量刑。

新北地院:少年少女已反省自身過錯,仍需時間學習

新北地院說,少年法庭考量少年與少女在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並反省自身過錯及不當言行,但仍須時間學習及調整。

新北地院指出,少年法庭另衡以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內相關實務類似案例量刑參考,認為有必要藉較長期、以機構矯正處遇的方式,以加強、調整少年與少女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2人偏差觀念與行為。因此在考量少年與少女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動機、目的、參與身分(動手、主事者)及程度、下手方式等情狀後判處上述徒刑,可上訴。

另外,少年的父親在庭後表示,他曾與被害人家屬在法庭上見面,他有當面向對方父親道歉,但沒有獲得回應,對對方感到很抱歉,兒子在少觀所內也有承認殺人,兒子個性本來就比較愛玩,等他回來之後能彌補就會彌補。同案涉案少女的父親雖然也現身法庭,擔憂遭到媒體採訪,偷偷的從法院的側門不發一語快速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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