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兩岸同婚有進展!即起比照兩岸異性「第三地」結婚登記規定辦理
2024/11/25 星期一

兩岸同婚有進展!即起比照兩岸異性「第三地」結婚登記規定辦理

2024-09-19 1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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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Photo by Photo by Rob Maxwell on Unsplash)

去年1月行政院曾發布函釋,宣布承認「跨國同性婚姻」,但當時將兩岸同性婚姻排除在外。陸委會19日宣布,兩岸同性伴侶自即日起,得比照現行兩岸異性於第三地結婚之相關規定,檢附應備文件後由相關機關進行面談,通過後即能向各該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主管機關內政部將於今發布相關函釋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解釋,在今年8月8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曾對一組在第三地結婚的個案作出判決,認為應給予等同於異性婚姻的程序,後經政府部門研商,決定尊重行政法院判決結果,內政部也將發布函釋,讓兩岸同性伴侶在第三地結婚生效者,也能比照現行兩岸異性伴侶於第三地結婚之相關規定辦理。

梁文傑也提醒,所謂的「第三地」必須是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目前約有35國,名單可至內政部戶政司上查詢。至於國人與中國人士非在第三地辦理結婚者,仍應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現行實務相關規定辦理,不適用前揭內政部函釋。

陸委會強調,兩岸婚姻實施面談的制度至今已超過20年,為阻絕跨境假結婚、避免衍生國安及社會治安問題,歷任政府都堅持兩岸婚姻必須先於境外結婚,再於我國境線上面談通過後,才能入境辦理結婚登記。由於此次函釋是秉持同性婚與異性婚一體對待的原則,因此儘管開放兩岸同性伴侶於第三地結婚之來台結婚登記,但相關流程面談等權利義務仍須依規辦理。

陸委會強調,民間團體在這段時間以來與政府一同努力,除了扮演同性伴侶群體與政府間友善溝通橋樑的角色,促進共識;更積極透過公私協力模式,為同性伴侶來台提供政府不可或缺的協助,政府要在此表達誠摯感謝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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