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涉占國有地、出租種檳榔被起訴!花蓮議長張峻喊冤:已歸還土地
2024/08/29 星期四

涉占國有地、出租種檳榔被起訴!花蓮議長張峻喊冤:已歸還土地

2024-08-29 0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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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議長張峻(圖)遭檢舉占用公有山坡地,並以每年新台幣120萬元租給農民經營檳榔園,被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等提起公訴。(圖擷取自花蓮縣議會)

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去年2月遭檢舉,長期占用國有山坡地種檳榔,並以每年120萬元出租,不法所得總額達1080萬元。花蓮地檢署認定張峻違反水土保持法,今天提起公訴。張峻喊冤,該地是爺爺開墾,已於今年7月砍掉檳榔歸還土地,不解為何被起訴,將與律師研議如何處理。

花蓮地檢署偵辦張峻涉嫌占用公有山坡地案件,主任檢察官蔡勝浩指出,張峻明知光復鄉水廣段甲、乙地號土地為國家所有,現由國有財產署管理,且是「水土保持法」及「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所稱的山坡地,非經國產署同意及未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核定,不得擅自墾殖、占用,仍在山上租給別人種檳榔,影響水土流失。

蔡勝浩表示,張峻卻未經國產署同意,自2014年9月起,占用該地段甲、乙地號土地範圍面積共約10萬8868.26平方公尺,每年以120萬元的價格,出租給不知情的許姓民眾及王姓民眾經營檳榔園至2023年5月,9年下來累計1080萬元

蔡勝浩說,張峻未經同意擅自占用公有山坡地並出租他人經營檳榔園,涉嫌違反水保法未經同意擅自墾殖、占用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張峻則表示,這塊地是祖父早年開墾種植檳榔,2011年前後他發現這塊地是國有地,就向國有財產署承租,並延續祖父做法,將檳榔園包給別人採收。

張峻說,直到2018年花蓮縣府向國有財產署檢舉,土地超限利用,國有財產署因此解除租約,當時他認為仍有地上物產權,只有採收檳榔,沒有種植新的檳榔樹,直到今年7月、8月間,已將檳榔樹全數砍除,歸還土地。

張峻強調,這塊土地的地形地貌都沒變動,這塊地幾十年來都是這個樣子,檳榔也不是他種的,他接手管理後依法承租,租約解除後,也依國產署要求砍掉歸還土地,很納悶為何仍被起訴,將與律師研議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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