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新新併」股東不滿告董事5人背信 新光金發重訊澄清:換股比例為合理區間
2024/11/21 星期四

「新新併」股東不滿告董事5人背信 新光金發重訊澄清:換股比例為合理區間

2024-08-28 1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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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併」引起股東不滿,告新光金4名董事以及勝董事長彭雪芬等5人背信罪。(圖源:中央社)

「新新併」台新金控(2887)與新光金控(2888)日前董事會通過合併計畫,而有新光金股東質疑換股比例不合理,27日到台北地檢署控告新光金4名董事與新勝董事長彭雪芬等5人背信罪;對此新光金今(28)發出4點重訊回應「換股比例為合理區間,考量雙方營運狀況」。


台新金與新光金宣布以100%換股方式合併,台新金0.6022股換1股新光金,而有新光金小股東認為換股比例不合理,損害股東權益,告發新光董事洪士琪、魏寶生、林敦仁、吳東明以及新勝董事長彭雪芬等五人,涉嫌犯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


對此,新光金發出重大訊息澄清,(1)本案係屬股東與本公司董事、法人股東之單一股東負責人間之爭議事件。

(2)有關報導內容所提之合併案,本公司均依規辦理相關程序,如成立工作小組;簽訂保密承諾書;選定外部財務顧問、會計師及律師等專家顧問,辦理嚴謹之查核盡職調查;及委請獨立專家協助就換股比例之合理性提供意見等。

(3)換股比例係考量雙方營運狀況、每股股價及未來經營綜效與發展等因素,經雙方多次協商議定,換股比例並符合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書成會計師所出具之合理性意見書所載換股比例合理區間。

(4)按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係採取合議制之決策方式,非任一或少數董事得以掌控決議結果或影響其他董事之表決意願,並無某特定股東對若干董事所不實指述之違背法令情事。本合併案業經本公司第四屆第二十一次審計委員會及第八屆第二十二次董事會決議通過,相關審議程序均合法合規辦理,並將於113年10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提交議決後,始向主管機關正式提出本合併案之申請。


新光金今日成交量逾31萬張仍佔上市個股排名第一,開盤13元,盤中來到13.10元,最終收漲13元,漲0.78%;台新金開盤19.20元,最終則收跌18.90元跌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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