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國三生割喉案「乾哥乾妹」依殺人罪起訴!律師:未滿18歲恐獲判無罪
2024/11/22 星期五

國三生割喉案「乾哥乾妹」依殺人罪起訴!律師:未滿18歲恐獲判無罪

2024-05-10 01: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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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國三生割喉案震驚全國,引發社會大眾對於少年法修法之討論,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將涉案的未成年郭姓「乾哥」及林姓「乾妹」在3月21日移送檢方偵辦,新北地檢署4月12日收案後,因全案事證相當充分且明確,僅歷經27天就偵結,昨(9)日確定依殺人罪嫌起訴2人。

 

新北檢表示,基於《少年事件處理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規定,檢方將不會提供起訴書,以及做出任何有關案情的說明;且由於被起訴的2人羈押期未滿,不會被立刻移審新北地院,待檢方整理卷證後,將移由新北地院少年法庭進行審理。

 

對此,律師劉韋廷表示,雖然兩人未成年,但以殺人罪起訴,依照《刑法》第14條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因此,乾兄妹很可能減刑,不會被判死刑。」另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1規定,少年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3年就會塗銷該前科紀錄,「不讓別人知道曾經犯過如此重罪。」

 

律師廖芳萱也表示,因「乾哥」是少年殺人犯,最輕可判5年有期徒刑,至於「乾妹」倘若被認定為殺人教唆犯,最輕也會判5年有期徒刑。且在法院審理時,若認定「乾妹」沒有教唆殺害或傷害、教訓被害國三生,只是請對方陪她壯膽,則「乾妹」甚至可能獲判無罪

 

根據《刑法》,殺人罪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但其中第18條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依法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雖然規定「得減」而非必減。不過,有法官透露,審判實務上對於少年犯「鮮少不減刑」。

 

回顧整起案件,去年12月25日,新北市楊姓國三生制止隔壁班女同學擅自進入教室找朋友,以免打擾同學午休,並稱「妳又不是我們班的」,結果該名女同學因不滿而找來「乾哥」幫理論、討公道,雙方從口角到引發肢體衝突,最終乾哥持預藏的彈簧刀狂刺男同學十幾刀,男同學雖被緊急送醫搶救34小時,但仍傷重不治身亡。

 

(圖為示意圖:Photo by 2y.kang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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