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鵝日報 | 民眾黨控「興達電廠違法排廢」台電:廠商「量不足 質沒問題」
2024/11/22 星期五

民眾黨控「興達電廠違法排廢」台電:廠商「量不足 質沒問題」

2024-05-07 07: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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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團今(7)日指控興達電廠花7億元委外處理廢水卻不合格,但台電未解約還降低違約金。對此,台電回應,該指控錯誤不實,廢水皆符合標準,廠商是因「量能」未達合約約定才會開罰,經工程會調解後降低罰款。

 

民眾黨團今日稱台電排廢及排廢廠商有問題,要求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徹查。台電表示,興達電廠利用廠內既有及得標廠商建置的廢水處理廠,皆符合排放水質標準,且排放前有連續自動監測,定期委託環境部認證之檢測公司在排放口檢測水質。

 

台電指出,得標廠商僅處理廢水「量」未達契約規範,已向高雄市環保局申報,台電也極力要求廠商儘速改善設備,別再違約。目前台電排廢除了得標廠商外,也包含自行花錢改建設備、購買化學藥劑等,以分擔量能,並確保興達電廠符合排放水標準。

 

台電進一步表示,民眾黨的影片,是廠區既有管線運用海水將煤灰輸送到灰塘,並非FGD排廢。

 

台電提到,與得標廠商的合約至2026年底,儘管得標金額為7億元,但扣掉第1、2階段對廠商開罰的2570萬元,目前台電才支付廠商7千萬元;若廠商未履約,台電也不會支付。

 

至於採購過程,台電補充,皆遵守《政府採購法》,且廠商須具經濟部公司執照、縣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利事業核備函,營業項目還需有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廢(污)水處理業,才符合投標資格。

 

首圖擷取自台電月刊。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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