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不出來了!鄭文燦涉貪三開羈押庭 桃院裁准收押禁見

笑不出來了!鄭文燦涉貪三開羈押庭 桃院裁准收押禁見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捲貪污案,今(11日)下午2時3度開羈押庭,鄭文燦與律師陳永來、鄧翊鴻提早16分鐘到法院報到,經過4小時的激烈攻防,法院裁定當庭收押。

 

檢調5日清晨傳喚鄭文燦到案說明,後來當庭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嫌予以逮補並聲請羈押禁見。桃院女法官鄧瑋琪雖認定,鄭文燦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6日下午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抗告,經高院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更裁。

 

桃院9日再開羈押庭,方姓法官也認為,鄭文燦犯罪嫌疑重大,卸任市長已逾1年半,是否在市府仍有影響力仍有疑義,加上案發迄今已久,裁定1200萬元交保。不過,該裁定被高院明確指出,原審裁定忽略被告的「實質影響力」,因此撤銷發回重裁。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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