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也看不下去!男子持鐵條打老流浪犬洩憤 動保處開罰1.5萬元

路人也看不下去!男子持鐵條打老流浪犬洩憤 動保處開罰1.5萬元


一名40多歲男子5月初涉嫌在新北市樹林區某加油站持鐵條虐打老流浪狗,被其他民眾發現制止,動保處獲報後派員前往,對方聲稱當天到加油站上廁所被流浪犬追咬2次,他才氣得回車上拿鐵條作勢驅趕流浪犬,不過,新北市動保處今(27)日表示,經調查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開罰該男子新台幣1萬5000元。

 

動保處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樹林區中正路433號處發現有男子手持鐵條毆打流浪狗,且長達10多分鐘,流浪犬因遭受攻擊而忍痛爬行遠離行為人,但行為人見狀並未停止攻擊流浪犬,竟還追著上去持續棒打,連路邊等停紅綠燈的民眾看不下去覺得行為過當,向前制止行為人,但該行為人仍不停歇,民眾便向動保處通報。

 

動保處獲報到場,已有民眾將狗送往動物醫院治療,動保處人員向加油站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涉嫌男子,已找到行為人,同時前往動物醫院了解流浪狗受傷情形,院方表示,流浪狗受到皮肉傷所幸未傷到骨頭,精神食慾良好但後肢仍稍顯無力,且因流浪狗年事已高,康復情形較為緩慢,所幸有愛心人士願意領養照護給牠一個溫暖的家

 

動保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男子造成動物受傷,違反動保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處以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長楊淑方說,目前狗持續康復中,呼籲民眾若遇流浪狗有頸背毛豎起、耳朵向前豎起、尾巴堅硬或搖擺、露齒低吼等狀態,要使用隨身物品遮擋、要緩慢後退遠離現場,不可做出尖叫等刺激犬隻行為,,如不幸遭咬傷應立即至醫院消毒傷口並評估接種狂犬病疫苗,並檢具醫院診斷證明書及相關事證通報動保處。

 

動保處也表示,不得隨意攻擊流浪動物,如果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依動保法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圖片來源:新北市動保處提供;中央社記者楊侃儒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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