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覺醒來變死刑犯?中國「台獨22條」鄭銘謙:心理威嚇層面大

一覺醒來變死刑犯?中國「台獨22條」鄭銘謙:心理威嚇層面大


中國近日針對「懲治台獨」提到分裂國家者最重可判死刑,讓許多網友大呼:「一覺醒來變死刑犯!」法務部長鄭銘謙今(24)日說明,中國司法管轄權不及台灣,主要是心理威嚇層面較大。學者則說,該法已違反國際法,台灣應積極對國際建立外交安全聯絡網。

 

立委吳思瑤指出,中國頒布懲治台獨22條意見書,其中5項原則認定範圍極大,包含發起台獨分裂組織、修改相關法令、擬推台灣以主權國家名義加入國際組織等,均視為犯罪。

 

吳思瑤批評,中國片面認定「只要不支持統一就是台獨」,不僅是心理戰,也是法律戰。此外,相關條文中,更有「缺席審判」制度,與部分香港民眾當年受中國審判的方式相似。

 

鄭銘謙。

 

鄭銘謙說明,中國說法確實是法律戰,不僅影響台灣人民基本自由權利,也對兩岸和平非常不利。中共對台未曾有過管轄權,這次中國發布意見書,主要是進行心理威嚇。

 

立委吳宗憲認為,應考量中國「長臂管轄」、「域外效力」的問題,比起對台無管轄權,應著重在國民出國是否會被抓走。

 

吳思瑤指出,片面認定的台獨罪屬政治犯罪,聯合國1990年決議通過的引渡示範條約曾明定「當請求方引渡請求的犯罪是政治犯罪時,不可引渡」。吳思瑤舉例,歐盟國家在中共引渡經濟犯時,也會因為難以界定是否為政治迫害,因此不予配合。

 

鄭銘謙認同,表示先進國家在引渡上有一定的限制,政治犯不會被引渡,但仍提醒民眾,去各地旅遊要留意安全。

 

中華亞太菁英交流協會座談會。

 

對此,國際法學者宋承恩表示,此事本身違反國際法。在台灣無論是主張台獨或維持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都是「政治主張」,不構成犯罪,但中國卻將其解讀為分裂國土並入罪化,擴張單方的司法管轄權為長臂管轄,違反國際人權法。

 

中華亞太菁英交流協會成員王智盛補充,文件適用對象模糊,按照文件說法,許多友台外國政要,及與台密切互動的國外智庫,恐怕也違法。

 

宋承恩認為,中國將法律工具武器化,為此,台灣應更積極的向外進行外交安全聯絡網,讓國際理解該文件不該進入國際法律體系。

 

附圖由中央社提供(記者周慧盈、裴禛、吳柏緯攝)。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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