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遭超哥撞「喪失打大聯盟機會」索賠6400萬元 上訴遭法院駁回

男大生遭超哥撞「喪失打大聯盟機會」索賠6400萬元 上訴遭法院駁回


網紅「超哥」黃伯超去年駕駛藍寶堅尼不慎撞到正在等待通行的機車騎士泰籍李姓大學生,當下以6千元和解,不過李姓大學生事後提告,一審判定依過失傷害,超哥需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但李姓大學生不服提出上訴,上月開庭表示自己「喪失打大聯盟機會」向超哥求償200萬美元(約6400萬新台幣),今(12)士林地院則駁回二審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超哥在去年5月10日晚間9點左右,駕駛藍寶堅尼跑車於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駛至鄭州路與西寧北路交岔口,左轉駛入西寧北路後,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因紅燈而煞車停等的李姓大學生,致李姓大學生人、車倒地,並受有下背挫傷的傷害。


超哥當下拿出6千塊向李姓大學生和解,但李姓大學生事後仍提告,超哥依過失傷害罪起訴,一審判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但李姓大學生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開庭時原雙方談妥以新台幣27萬元和解,不料開庭時,李姓大學生拿出8個月頸椎退化、脊椎側彎報告,並表示「喪失當上美國職棒大聯盟選手機會」,提出200萬美元(約6400萬新台幣)的賠償;超哥則認為,「你打得上大聯盟我頭剁下來給你,你怎麼不講你會拯救宇宙」,雙方和解破局。


而士林地院今日二審宣判,駁回李姓大學生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依過失傷害罪判處超哥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圖片來源:超派人生/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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