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助台籃!《國籍法》放寬外國專才歸化 無國籍兒少也獲益

有助台籃!《國籍法》放寬外國專才歸化 無國籍兒少也獲益


立法院會今(7)日三讀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從現行連3年每年183日以上合法居留,放寬為連續2年;合法居留連5年以上者也可歸化。本案同時新增無國籍兒少可由監護人社福機關或機構協助申請歸化,以符兒少最佳利益。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保障兒童取得國籍權利」,新增無國籍兒少可由監護人之社福機關、機構主動協助申請歸化。無國籍兒少若經歸化,可享社會福利服務、醫療照顧、就學權益等權益保障。

 

至於放寬外國專才歸化居留年限為2年,林右昌表示,期盼強化延攬優秀外國人才誘因。此外,若是有我國特殊功勳的外國或無國籍者,也可免徵歸化國籍許可證書規費,以感謝他們對我國的貢獻;歸化者無須喪失原國籍。

 

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調降,《國籍法》修正也將現行條文「歸化人之未成年子女」,明訂為「歸化人之未婚且未滿18歲子女」得申請隨同歸化。

 

立委黃捷表示,此案通過後,可馬上獲益的是台灣男籃,希望可藉由外國專才的引入提升競爭力,繼續為台灣爭光。

 

立委莊瑞雄也說,上次修法已幾乎是10年前,自己長年致力於體育事務推動,跨黨派呼籲修法,以助國家隊找到合適的歸化球員,避免目前戰力提升有限,以及歸化球員無戰不與的折損問題。

 

首圖由中央社提供(記者趙世勳攝)。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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