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蔡英文車隊交管150秒!騎士「怒比中指」被告 北檢不起訴](https://goosedaily.com/rails/active_storage/blobs/proxy/eyJfcmFpbHMiOnsibWVzc2FnZSI6IkJBaEpJaWxoTjJVM1pXWXdNaTFoTkRabUxUUmtZVGt0T0RReVpTMW1ZamhsTVdZMk1EZzNNVEFHT2daRlZBPT0iLCJleHAiOm51bGwsInB1ciI6ImJsb2JfaWQifX0=--3243647b1bba8d797801cd6c5ae79ba099c0cd3e/%E8%9E%A2%E5%B9%95%E6%93%B7%E5%8F%96%E7%95%AB%E9%9D%A2%202024-03-28%20143313-fotor-20240328151949.jpg)
去年10月28日中午12時左右,總統蔡英文車隊行經北市光復北路、民權東路口,當時轄區松山警方依元首特勤勤務「永和勤務」等相關規定在路口進行交通管制,一名56歲的王姓男子因不耐煩路口管制太久,向車隊比出中指,遭警方依涉嫌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地檢署在調查後認定,王男不滿交通制度,並未對當時在場執行公務的公務員侮辱,罪嫌不足,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根據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在行經民權東路、光復北路口停等紅燈時,見到總統車隊沿光復北路南往北分向行使並右轉民權東路,交通管制約2分半的時間,他就向總統車隊以右手比出「中指」,當場遭警方依侮辱公務員罪移送偵辦。
王男到案後坦承有比中指一事,但堅決否認有侮辱公務員犯行,他向檢方辯稱,只是表達不滿交通制度及政治現況不認同,民主國家不應該有這種交通管制,讓官員車輛先行通過的行為。
地檢署認為,王男由於主觀上不認同管制交通讓官員先行通過的制度,態度固然不妥,但僅是對於交通管制的制度不滿,且沒有對當時在場執行公務的公務人員侮辱,當時也認不出行經車隊是否為總統車隊,難認騎士有妨害公務犯意,因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圖片來源:擷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