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的勝利!美聯邦最高法院推翻科州判決 川普可參加總統初選](https://goosedaily.com/rails/active_storage/blobs/proxy/eyJfcmFpbHMiOnsibWVzc2FnZSI6IkJBaEpJaWsyWlRWak56VTBZUzAwWWpObUxUUmlaVGt0WWprek9TMWpZV1U1TURjek9EVmxOekFHT2daRlZBPT0iLCJleHAiOm51bGwsInB1ciI6ImJsb2JfaWQifX0=--7f275dcfb36851cf5b4d3e61b7d5ff72bae3ac51/640--raphy-O7e-kL4o3RA-unsplash%20(2)-fotor-2024030517121.jpg)
美國前總統川普有意重返政壇,然而他長期以來爭議的行徑也讓科羅拉多州決定引用「叛亂條款」,禁止他參加州內總統初選,如今事情出現轉圜,聯邦最高法院今裁決不能據此禁止川普參選,這也讓伊利諾州、緬因州和其他想藉此將川普從選票上除名的期望落空。
美國總統大選將在11月登場,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有意爭取連任,為此他近期也在各州參與共和黨內總統初選,然而去年底美國科州最高法院裁定,指川普因涉及2021年涉及國會暴亂事件,基於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條,認為川普不再具有科州總統初選資格。
在那之後,伊利諾州、緬因州等地區也傳出有意引用相同條款,禁止川普參與該州總統初選,然而聯邦最高法院裁決5日也正式出爐,儘管在細節上有些許分歧,但由於該法涉及憲法的模糊部分,9位法官一致認定,各州不能以此將聯邦候選人從選票中刪除。
據了解,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條是在美國內戰後制定,又被稱作「叛亂條款」、極少被引用,內容提及任何曾在國會、聯邦和州政府機關中宣示維護憲法者,若隨後參與針對憲法的叛亂,將不得「在美國擔任官職」。
《衛報》整理判決重點指出,判決核心取決於州和聯邦權利間的關係,多數法官認為,若是州候選人違反叛亂條款,各州確實能用該條款取消州候選人資格,而聯邦選舉儘管交由各州負責管理,但各州並無權引用第3條將聯邦候選人除名;該條款的措辭並不包含任何「州該如何執行」的指示,而「執行者」往往指的是國會。
(首圖來源:Unsplash/Natilyn Photogra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