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機3中國公民遭遣返 陸委會:與「陳思明」案情況不同

跳機3中國公民遭遣返 陸委會:與「陳思明」案情況不同


中國3位公民日前由馬來西亞搭機抵台,因政治風險考量取消赴北京,向台灣政府尋求協助前往美國,但1日仍被遣返回上一航點。對此陸委會強調,表示3人情況與同「跳機」的中國異議人士陳思明不同,陳出發前已與加拿大接洽,而3人並未事先安排才按規定遣返。

 

中國維權人士陳思明去年「跳機」台灣,公開表達希望前往美加尋求政治庇護,在滯留桃機10天後,後續在台政府協助下也順利抵達溫哥華,然而近日中國公民田永德、韋亞妮、黃星星同樣「跳機」台灣,卻被遣返回馬來西亞,被認為境遇大不同。

 

對此,陸委會1日也在例行記者會做出回應。據《中央社》報導,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在會上強調,以大多數案例來說,世界各國機場的正常做法,就是沒合法入境簽證或許可就不會允許入境,而這3位中國公民及陳思明也都沒有合法入境簽證或許可。

 

詹志宏解釋,其中陳思明案例的狀況較為不同,因抵台前他就與加拿大有所接洽,訴求是短暫停留人身安全較有保障的台灣後,再前往第3國,而聯繫後也確認相關程序確實進行中,才基於人道救援給予協助,且滯留期間僅留在桃機並未入境。

 

相較之下,30日從馬來西亞搭機抵台的另外3位中國公民並沒有這樣的事先安排,因此按照一般國際慣例和現有法令,將其遣返回上一個航點,也就是吉隆坡。

 

(首圖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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