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控海外自媒體觀選團上節目、拿通告費!信民協會:無違法問題

王志安控海外自媒體觀選團上節目、拿通告費!信民協會:無違法問題


中國《央視》前調查記者王志安日前來台採訪大選,因持觀光簽證來台上《賀瓏夜夜秀》節目,移民署確認違法「工作」,將註銷入出境許可證,並境管5年不准來台觀光。而王志安也指控,信民兩岸研究協會邀請的海外自媒體觀選團成員,在沒有獲得工作許可情況下,在台上電視節目拿通告費,違反中華民國法律。對此,信民兩岸研究協會發布聲明澄清,「本會邀請的海外觀選團所有成員,以免簽方式入境,均非中國籍公民,情形與王志安完全不同」。

 

王志安在X平台(前推特)發文指控,信民兩岸研究協會邀請的海外自媒體觀選團成員,在沒有獲得工作許可情況下,在台上電視節目拿通告費,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有人說這個行為是民不舉官不究,「那現在請各位幫我舉一下,看看移民署到底如何處理?」

 

「考驗台灣法治的時刻到了!」王志安說,違法就是違法,同樣是違法,就看台屋的移民署能否秉公執法,按照統一標準進行處罰。對此,信民兩岸研究協會發布聲明表示,此次邀請之海外觀選團所有成員,分別持美國、加拿大、澳洲、韓國等外國護照,以免簽方式入境。他們均非中國籍公民,情形與王志安完全不同。

 

 

信民兩岸研究協會指出,王志安持有中國大陸護照,他以「第三地中國籍人士」申請來台觀光,却在台灣從事不符申請目的事項,因此被移民署依違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開罰。

 

信民兩岸研究協會說,協會邀請之觀選團成員則是以免簽入境,並不受前述法令規範。他們在台期間上政論節目,就跟一般以免簽入境之外國籍人士一樣,合於台灣勞動部規定,凡履約期間30日以下,入國簽證或入國許可視為工作許可,無須申請,也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圖片來源:擷取自《賀瓏夜夜秀》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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