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出國賺和解金」盼撤銷限制出境 法院駁回原因曝

炎亞綸「出國賺和解金」盼撤銷限制出境 法院駁回原因曝


台灣藝人炎亞綸(吳秉孺)日前遭網紅耀樂指控偷拍、外流2人性愛影片,遭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法院開庭及雙方和解皆尚未有結果。炎亞綸近日以1月接獲海外工作邀約,為維持生計、積攢和解及公益基金,向法院聲請撤銷限制出境、出海,並請法院發函到外交部准予換發護照;士林地方法院裁定駁回。

 

炎亞綸指出,全案法院審理中,自己全程配合偵查;無他國國籍,生活重心在台灣且有固定居所;因工作需求有出境必要,工作完成後也會立刻入境返台,並無逃亡可能。

 

炎亞綸補充,1月接獲海外工作邀約,為維持生計及積攢和解、公益基金,希望法院撤銷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即使法院認為仍有限制必要,仍請法院發函外交部准予換發護照。

 

對此,法院認為尚未辯論終結,炎有親自到庭接受審判必要。法院指出,炎為知名藝人,更稱自己受邀到國外工作,可見有能力及管道在國外發展或長期停留、生活,因此若解除限制,出境後可能滯留不歸,未來將影響審判或執行程序,且該案最終可能判炎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因此仍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

 

至於炎請法院發函外交部准予換發護照一事,法院則認為,若炎亞綸認為外交部不允換發護照的行政處分違法,應提起訴願或提行政訴訟,尚非法院管轄範疇,故裁定駁回,可抗告。

 

首圖由本報合成,擷取自炎亞綸臉書粉絲專頁。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延伸閱讀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