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陳萬添掏空台光爭議多:逼債太陽花女王下海、兒潑糞街友

富商陳萬添掏空台光爭議多:逼債太陽花女王下海、兒潑糞街友


2015年,台灣日光燈公司(台光)遭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時任台光負責人王維邦卻夥同子公司「台灣花鰻太魯閣」負責人李宏文簽署假買賣合約,製造台光積欠花鰻帳款的假象,以稀釋其他債權人分配比例。部分債權人發現異狀,司法單位調查後爆出富商陳萬添才是台光實權,也是假交易幕後黑手。本(12)月初,涉案3人認罪爭取緩刑,前台光大股東鄭楠興及李福禕不以為然,認為檢方只用輕罪起訴,無視受害廠商及股民權益。

 

媒體報導指出,鄭楠興表示,當年陳萬添接手台光後,可能發現資產頗豐,在資金未到位時,就以低價稀釋股權比例取得經營權,「開始計畫將台光的股票下市」。

 

鄭楠興控陳萬添把台光淨值做成負數、不交財報,之後更撤銷公開發行,「這麼一來連經濟部都管不到」,不僅讓他損失3億元,也讓近3萬股民手中的股票瞬間變成廢紙。

 

曾任董事長的李福禕指出,原本台光資產近50億元,但大部分被債權人聲請假扣押,陳萬添能處理的只有價值約10億元的土地及廠房,為了將剩餘資產轉回手中,才成立花鰻公司進行假交易。

 

不滿陳之前「過河拆橋」,李福禕說,「我氣到去自首,最後被判拘役50天,身為主謀的陳萬添只被判刑3個月,還能易科罰金,花9萬元就全身而退,這還有天理嗎?」他表示,陳涉嫌掏空上市公司劣跡班班可考,「但檢調單位不是不辦,就是輕輕放下,真的太離譜!」

 

陳萬添為柏泰園企業創辦人,一度被視為國民黨重要金主,政商檢警關係良好,但爭議風波不斷;2012年,因兒子拿穢物潑灑街友,以「潑糞少年」之父為人所知;其他報導幾乎都是涉嫌掏空公司;太陽花女王劉喬安也曾指控被陳逼債導致下海賣淫。

 

李福禕的律師洪士淵表示,台光股票仍受《證券交易法》規範,以台灣花鰻案而言,陳萬添等人透過假交易詐欺法院與債權人,還讓台光莫名負債數億元,「不合營業常規、故意導致公司受到損害的行為,屬於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洪士淵質疑,「檢察官卻以未實際造成損失為由帶過,僅以《商業會計法》、詐欺未遂等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罪起訴陳萬添等3人」洪士淵表示,目前已向檢方聲請併案偵辦,並且函請法院注意,希望司法別再輕縱。

 

首圖由本報合成,擷取自劉依函 Instagram、台北藝術大學官網。為符欄位經本報裁剪。

延伸閱讀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