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過去…《最低工資法》終三讀通過 違規業者最重罰150萬

七年過去…《最低工資法》終三讀通過 違規業者最重罰150萬


歷經七年,《最低工資法》12日終於在立法院完成三讀,由於部分條文朝野無法取得共識,最終在人數優勢下以政院版條文全數通過。根據新法規定,工資低於法定基準的業主將可 開罰2-100萬元,依情況還可加重罰鍰至150萬元,違法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也將公告,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據了解,目前基本工資調整主要是依據《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但因此法屬於《勞基法》下的子法,僅為行政命令位階,為此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提出「最低工資法」政見,希望提高至專法等級來保障勞工權益。

 

勞動部在2018年11月公告《最低工資法》草案,歷經多年延宕,政院版草案終於在今年9月21日送入立法院審議,儘管黨團多同意立法方向,但在對細節條文無共識下,12日立法院對4項無共識條文進行逐項表決,最終在民進黨人數優勢下由政院版全數勝出。

 

根據三讀通過的《最低工資法》條文,未來中央須組成研究小組,針對最低工資對經濟及就業影響提出報告及調整建議.每年第3季也須召開最低工資審議會,參採CPI及10項指標審議,經行政院核定的最低工資,除非例外情況皆自次年1月1日實施。

 

至於勞雇協定工資低於最低工資的違法業者,地方主管機關將可開罰2-100萬元罰鍰,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可加重至150萬元,違法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罰鍰金額資料可公告,限期內未改善可按次處罰。

 

(首圖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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