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二審仍維持原判 依強姦、聚眾淫亂判13年加驅逐出境

吳亦凡二審仍維持原判 依強姦、聚眾淫亂判13年加驅逐出境


活躍於中國大陸的加拿大籍歌手、前韓男團EXO成員吳亦凡,因在2021年被控訴性侵未成年,一審被判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驅逐出境,日前則傳出都美竹身旁及寫手揭露是女方設局吳亦凡,不過在今(24)日根據中國媒體報導,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上訴一案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仍維持原判。


根據中媒《新華社》報導,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4日上午依法對吳亦凡涉強姦、聚眾淫亂上訴一案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於,吳亦凡一審時以強姦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遭判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併罰,決定有期徒刑為13年加驅逐出境,吳亦凡不服上訴。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吳亦凡違背婦女意願,趁多名被害人喝醉時強行發生性關係,已構成強姦罪,又犯聚眾淫亂活動,是首要分子,應依法併罰,「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二審裁定駁回吳亦凡的上訴,維持原判。


據了解,吳亦凡的親屬和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也旁聽了二審宣判。


(圖片來源:吳亦凡/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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